喀什市2018年面向全國招聘教師簡章
為全面落實2018年我市學前和義務教育階段國語教育全覆蓋要求,確保到2020年國語教育全覆蓋,少數(shù)民族學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全面提升國語教育質量,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解決我市國語師資短缺問題,同時為高校畢業(yè)生求職就業(yè)提供便利,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擬面向全國招聘1616名教師,現(xiàn)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洹钡挠萌藰藴,遵循“公開、平等、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
招聘時間
2017年11月10日----2018年7月10日
聘用對象、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疆內外全日制應、歷屆普通高校母語為漢語的畢業(yè)生;
2、疆內外全日制應、歷屆普通高校民考漢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共1616個
第一類:學前教師380名
第二類:小學教師582名
第三類:初中教師452名
第四類:高中教師202名
(三)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維護祖國統(tǒng)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wěn)定,品行優(yōu)良,作風正派,符合公安機關政審有關規(guī)定;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從教經歷者優(yōu)先錄用,黨員優(yōu)先;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
4、招聘崗位普通話水平要求
(1)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民考漢報考人員需提供小學至大學各階段畢業(yè)證書或學籍證明。
5、招聘崗位學歷及專業(yè)要求
(1)學前教師崗位報考人員:須是母語為漢語或民考漢畢業(yè)生;具備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中專學歷限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限學前教育或師范類相近專業(yè),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招聘專業(yè)參考目錄》要求。
(2)小學教師崗位報考人員:須是母語為漢語或民考漢畢業(yè)生;具備全日制或函授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對口,為師范類小學基礎教育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招聘專業(yè)參考目錄》要求。
(3)初、高中教師崗位報考人員:須是母語為漢語的畢業(yè)生,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專業(yè),符合《2018年喀什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招聘專業(yè)參考目錄》要求。
6、招聘崗位教師資格要求
(1)具備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如無法提供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2)無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須在正式上崗后兩年內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
(3)高中階段崗位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層次教師資格證書。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1、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2016年、2017年已被喀什市教育系統(tǒng)正式聘用的人員。
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招聘路線:
第一組:喀什--陜西--山西--河南--烏市--返喀
第二組:喀什--甘肅--重慶--四川--貴州--返喀
(二)招聘時間及地點: 2017年11月10日從喀出發(fā),各招聘專場以招聘組到達各院校時間為準。
(三)填寫招聘報名登記表。
(四)資格審查:需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兩寸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無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相關證書(畢業(yè)證、普通話證書、教育學和心理學成績單等)。
(五)電子信息錄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掃描二維碼進行2018年新聘教師網上報名平臺個人信息錄入,未錄入信息者報名無效,報名信息須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網址:https://www.jiandaoyun.com/f/59f2ec70110d513a8fb459b5
(六)考試(以各招聘組到達招聘專場公布時間為準)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和招聘人數(shù)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七)簽定就業(yè)三方協(xié)議:根據筆試、面試情況,確定獲得簽約資格人員,進行現(xiàn)場簽約。
(八)報到:分為春秋兩期,簽約的歷屆生和需在本市實習的應屆生,務必于2018年3月1日前到喀什市教育局報到,其它應屆生于2018年8月1日前到喀什市教育局報到,經政審、體檢、崗前培訓的合格人員正式簽定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聘用及管理
1、聘用教師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或者嚴重違反合同及國家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可按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教師享受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同等待遇,同工同酬,執(zhí)行國家和自治區(qū)統(tǒng)一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享受國家住房公積金、醫(yī)療、失業(yè)、生育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政策。
3、首次聘用期為三年(含試用期一年)。聘用期間工作業(yè)績突出的教師,經專項考核合格后,可優(yōu)先納入國家編制。
4、為保證聘用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員的合同內容、考核、解聘辭聘、人事爭議等事宜按照《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執(zhí)行。
薪酬及待遇
1、工資:研究生學歷月收入8656元,年工資收入合計10.3萬元;本科學歷月收入7540元,年工資收入合計9萬元;大專學歷月收入7180元,年工資收入合計8.6萬元。其中含財政補助繳納的“五險一金”。
2、津貼:分配至鄉(xiāng)村學校的教師根據交通距離遠近享受集中連片特困縣鄉(xiāng)村教師生活補助每年1800元至4320元不等,同時享受基層交通補貼每年1200元至2400元不等;轉正后,享受每年一次取暖費補助850元及第13個月獎勵性工資;轉正后,根據考核結果享受不同等級的年終績效獎津貼2000元--8000元不等。
3、住房:聘用教師在聘期內可免費使用教師周轉房,入住期間免交公租費、燃氣初裝費等,兩人一套,研究生學歷及夫妻同為聘用教師的享受一套住房。
4、交通:分配至較遠鄉(xiāng)鎮(zhèn)學校的教師,由教育局與公交公司簽訂購買服務協(xié)議,每日定時往返接送。
相關事項
1、招聘工作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對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報到地點:新疆喀什市教育局(喀什市火車站乘坐6、21、26路公交車轉12路公交車至喀什花園步行即可到達;喀什飛機場乘坐機場大巴2路公交車轉12路公交車至喀什花園步行即可到達)。
4、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網上公告為準。
5、本《公告》由喀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喀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98-2838799 0998-2870322
第一招聘組聯(lián)系人:李娟聯(lián)系電話:15909986625
第二招聘組聯(lián)系人:龐愛民聯(lián)系電話:1819766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