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yōu)化結構,嚴格把好教師“入口關”,提高師源質量和整體素質,根據(jù)《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幼兒園)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107名,其中高中教師6名,小學教師86名,幼兒教師15名(含公派民辦幼兒園3名)。
二、招聘條件
(一)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有志于長期從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與履行招考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業(yè)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要求、任職資格、學歷等相關條件。
(四)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錄用。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數(shù)和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2年7月25日—7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龍灣區(qū)教育局(狀元街道龍飛路4號)
(三)報名要求:
1.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形式。報名人員須認真填寫《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報名時須提供所需的材料(見附件3)。
2.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每人只能選報一個相對口的崗位(以畢業(yè)證書上標注的專業(yè)名稱為準或與教師資格證書相對應專業(yè))。
3.報名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27日17時。
(四)資格審查。根據(jù)報名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經資格審查同意后,若同一學科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則由龍灣區(qū)教育局與龍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合研究決定是否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或不開考。
五、考錄程序
(一)綜合量化
對畢業(yè)生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綜合量化評分。綜合量化分最高100分,按10%計入總分。
項目 | 分值 | 要求 | 核定說明 |
畢業(yè)院校 (最高20分) | “211工程”院校20分 | 提供的材料須與報考學科的要求相一致 | 按就讀院校核定。 |
普通本科院校15分 | |||
?茖W校10分 | |||
學歷學位層次 (最高30分) | 博士研究生30分 |
本科無學士學位的分值為13分。 | |
碩士研究生20分 | |||
本科學士15分 | |||
?10分 | |||
優(yōu)秀畢業(yè)生 (最高50分) | 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50分 |
出具榮譽證書、學校文件或提供可查詢的網(wǎng)址。 | |
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25分 |
(二)入圍考試
入圍考試采取筆試或筆試與專業(yè)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筆試內容為報考對應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筆試滿分100分。
2.技能測試。對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的對象進行技能測試,測試內容見《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附件4)。滿分100分。
(三)確定入圍
有技能測試的學科按綜合量化成績×10%+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其余學科按綜合量化成績×10%+筆試成績×45%,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據(jù)各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精確到兩位小數(shù),下同)確定入圍參加試課的對象。若出現(xiàn)末位同分的,則同分者均確定為入圍對象。
(四)試課考評
采取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課,準備90分鐘,試講15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等。滿分為100分。
筆試、技能測試、試課的時間和地點在龍灣教育網(wǎng)上另行通知,屆時憑本人身份證前來領取準考證,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成績計算及錄取
(1) 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前教育等學科總成績?yōu)椋壕C合量化成績×10%+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試課成績×30%。
(2) 其他學科總成績?yōu)椋壕C合量化成績×10%+筆試成績×45%+試課成績×45%。
(3) 根據(jù)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按學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末位總成績相同的,則分別按試課、技能測試、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若出現(xiàn)各項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加試。
(六)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與考察的入圍對象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自負?疾靺⒄展珓諉T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疾靸热葜饕撬枷胝伪憩F(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有自動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依次予以替補。
(七)公示與擇崗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招聘對象,在龍灣教育網(wǎng)上予以公示,并進行資格復審。公示7天期滿無異議者,按規(guī)定程序落實聘用學校和崗位。高中按成績高低為序在需求計劃公布的崗位中進行自主擇校,小學和幼兒園采用電腦隨機搖號的方法落實聘用學校和崗位,并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內存在異議,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缺額不再替補。
(八)辦理聘用
聘用對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落實的學校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再與學校簽訂五年服務期合同,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要求流動。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招聘對象必須在三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guī)定辦理解聘手續(xù)。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要對本人所提供的有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擬聘用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不服從組織安排的,視作自動放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的名額不再替補。
(三)其他未盡事宜將由區(qū)教育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整個招聘過程的各項公告及結果均在龍灣教育網(wǎng)、龍灣區(qū)人力資源網(wǎng)上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wǎng)查閱。
(四)本公告由龍灣區(qū)教育局、龍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龍灣區(qū)教育局政工科86358281 86352076
監(jiān)督電話:龍灣區(qū)教育局監(jiān)察室86387188
附件 1. 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數(shù)和崗位一覽表
2. 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 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材料提供要求
4. 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技能測試要求
5. 龍灣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
溫州市龍灣區(qū)教育局 溫州市龍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