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靈石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7-07-07
根據(jù)晉中市人民政府《晉中市中小學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晉中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經(jīng)靈石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教師36名,全額事業(yè)編制,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教師36名(專技崗):語文16名、數(shù)學12名、英語8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14名(包括語文7名、數(shù)學5名、英語2名)。
此次招聘設置“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xiàn)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紀守法,具有奉獻教育事業(yè)的精神。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專業(yè)知識扎實,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四)戶籍不限,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學學段,并與所報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六)在編教師需提供當?shù)亟逃殖鼍叩耐鈭罂甲C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委監(jiān)委部門立案審查的;
3.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曾因嚴重違紀受過開除學籍處分的;
4.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在校就讀的人員(其中在讀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宣傳
利用靈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lingshi.gov.cn)和“靈石發(fā)布”微博、微信公眾平臺開展宣傳。
公告時間:2017年7月6日至14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5日至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靈石二中
2.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靈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址:http://www.lingshi.gov.cn)下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一式兩份),電腦填寫A4紙打印,手工填寫無效。在靈石縣以外服務的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退伍證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
3.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4.報考只能選擇其中一個學科。
所有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通過考試等環(huán)節(jié)已聘用人員,一經(jīng)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凡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lián)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應達3:1,報名人數(shù)不達該比例的空余名額,由領導組研究進行調整,調整情況向社會補充公告。
服務基層項目崗位,如報名人數(shù)不達報考崗位數(shù)的3倍時,相應核減的崗位名額,調劑到本學科的面向社會招聘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