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縣橫江中學校2012年公選教師方案
根據(jù)宜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縣教育局《2012年縣一中等六所高中學校公開選聘教師公告》,今年橫江中學將面向縣內外在編在職的公辦高中教師和公辦初中教師公開選聘教師。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選聘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選聘領導小組,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學科組,負責選聘的具體工作。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shù)
橫江中學(7名):政治1名,歷史1名,語文1名,數(shù)學1名,英語1名,生物1名,化學1名。
三、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師德良好,身體健康;
(二)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齡:參加選聘的教師須現(xiàn)任高中或初中教學且連續(xù)至今有3年及以上高中或初中教齡;
(四)學歷:具有與參選學科專業(yè)對口或相近的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7月16日上午12:00前。
(二)報名地點:橫江中學行政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6340118.
(三)材料要求:
將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依次迭放,裝訂成冊,在第一頁用A4紙以表格形式打印出《橫江中學2012年公選教師考核評分表》(此表報名時領。┎⑺胁牧戏胚M檔案袋內。迭放、裝訂按以下順序:1、學歷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教師資格證、星級名師、骨干教師、特級教師等證書;2、教育、教學業(yè)績證明材料;3、教科研業(yè)績證明材料。
(四)收材料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五、選聘辦法及程序
整個公選過程在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公選成績總分為100分,其分值構成為:
公選成績=考核成績×20% +試講成績×50%+筆試成績×30%.
(一)考核(100分)
對"師德"、"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凡在工作期間因師德師風問題、安全責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報者,一律不選聘。
參選教師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實行師德一票否決,一律不選聘。
根據(jù)參選教師所交的材料進行考核評分?己丝偡譃100分。主要考核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的工作業(yè)績(以證書時間為準,下同),同一內容只記最高級別。
具體考核內容如下:
1.縣級以上(含縣級)的星級名師、骨干教師及特級教師直接進入試講程序。但其教育教學業(yè)績、優(yōu)質課大講賽和主題班隊活動獲獎、教科研業(yè)績的考核加分要記入選聘成績。
2.教育、教學業(yè)績(此項不超過50分)。
主要考核選聘教師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間,所獲得的經教育主管部門舉辦或教育主管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舉辦且正規(guī)組織的各級教學等級獎。
教育教學類別獲獎加分
等級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國家級 |
一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15分 |
二等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三等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教學等級獎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1至2名為一等,3至5名為二等,6名及以后為三等。
3.優(yōu)質課大講賽、主題班隊活動獲獎加分(此項最高不超過30分)。
主要考核選聘教師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間本人參加優(yōu)質課大講賽、主題班隊活動獲獎情況。
等級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國家級 |
一等 | 10分 | 12分 | 14分 | 16分 |
二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14分 |
三等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如果是以名次發(fā)獎,則第1名為一等,第2至3名為二等,第4至6名為三等。若上縣級及以上的示范課未評獎則對應相應級別的三等獎減半計分。
4.教科研業(yè)績加分(只含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間的課題加分,此項最高不超過20分)。
等級 | 縣級 | 市級 | 省級 | 國家級 |
一等 | 8分 | 10分 | 12分 | 15分 |
二等 | 6分 | 8分 | 10分 | 12分 |
三等 | 4分 | 6分 | 8分 | 10分 |
(二)確定試講人員
1、辦法: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人員。除直接進入試講的人員外,其余人員以考核得分排序,從高到低確定試講人員。若最后一名得分并列,則按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期間論文加分排序,加分標準與教科研業(yè)績加分相同。
2、參加試講人員名單,于7月16日下午6:00前在橫江中學公示。
(三)試講(100分)
1、試講內容:參選的教師試講內容為現(xiàn)行高中教材。
2、試講課題由試講者在試講前一個小時抽簽確定。課題確定后,進行一個小時備課準備。
3、試講時間為15分鐘。7月17日上午8:30抽簽,9:30開始試講。
4、說課:課題為試講內容,時間為5分鐘。
5、試講、說課的標準按縣研培中心的標準進行打分。
(四)筆試(100分)
1、各學科按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
2、筆試時間為:7月17日下午2:30開始,90分鐘,總分為100分。
3、按選聘綜合得分排序進行公示。
(五)上報公選結果
經公示后,根據(jù)學科錄取順序分學科按初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上報縣教育局。
六、本方案的解釋權在宜賓縣橫江中學校。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