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滄 縣 教 育 局
因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農村中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瑘猿帧肮_、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依據(jù)招聘條件和崗位名額,通過考試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學科及名額
本次招聘共有15個單位、9個學科、270個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詳見《2016年滄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和名額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yè),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二)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沒有犯罪記錄和違法違紀行為,沒有不良嗜好,沒有不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其他原因。
(四)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與報考崗位等級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
(六)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yè)生(有就業(yè)報到證)。其中:中小學教師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教師要求中專及以上學歷。除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師要求所學專業(yè)與所報崗位相一致外,其他崗位不作要求。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 考生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滄縣招聘網(cxzpks.com),注冊成功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鄉(xiāng)鎮(zhèn)進行定向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下午17:00。逾期報名窗口自動關閉。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采取現(xiàn)場確認的方式,審查無誤后審核人員在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公章。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并確認報名信息無誤后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上手寫考生信息無效),在三個工作日工作時間內(含報名當天)由本人持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就業(yè)報到證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名表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到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調配股(滄縣政府院內西樓217房間)進行資格審查(最后兩天報名者需在當天工作時間內進行信息確認),同時采集指紋信息。未經資格審查的網上報名信息按無效信息處理。
(四)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在考前三天內登錄滄縣招聘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通過滄縣招聘網發(fā)布)。
(五)按照省物價局《關于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冀價行費函[2006]10號)規(guī)定,每人交納考務費100元。
(六)本次招聘,招聘人數(shù)為1名的崗位,報名人數(shù)3名以上方可開考;招聘人數(shù)2名(含2名)以上的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一般應不低于1:2方可開考。達不到相應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五、考試
考生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一)筆試
筆試日期待定,時間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中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的高中和初中知識;幼兒教師為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衛(wèi)生學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等相關知識。
筆試成績按照學科分別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60分以上人員中,招聘名額3人以下的按招聘名額1:2的比例、4人以上的按招聘名額1:1.5的比例確定試講和基本功測試人選。末位人選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將共同進入下一階段測試。筆試結果通過滄縣招聘網站向社會公布。
(二)試講(報考中小學教師人員進行試講)
試講日期待定,試講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試講內容為滄縣初級中學現(xiàn)行教材,試講評委聘請外地專業(yè)教師擔任,試講順序由本人抽簽決定。試講成績當場公布。
(三)幼兒教師基本功測試(報考幼兒教師人員進行測試)
測試日期待定,滿分為100分。測試項目包括舞蹈、繪畫、彈琴、唱歌。測試順序由本人抽簽決定,聘請外地專業(yè)教師擔任評委, 測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成績匯總
各項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試講或幼兒教師基本功測試占60%的比例,分別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報考崗位將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末位人選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的,按試講(基本功測試)成績高低取舍,試講(基本功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將共同確定為體檢人選。其結果通過滄縣招聘網站向社會公布。
六、體檢
體檢時間待定。參加體檢的考生集中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不補。
七、確定聘任人選
經考試、體檢合格后的人員即確定為擬聘人選,通過滄縣招聘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提供個人檔案)。公示后無異議的,經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人選的招聘資格及個人檔案復審無誤后,即確認為本次聘用人選。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和上崗前培訓
此項工作由教育局負責協(xié)調辦理。聘用人選確定后,教育局或用人單位填寫《滄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擬聘人員名冊》一式二份和《滄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并由教育局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工資等相關手續(xù)。
九、待遇及管理
(一)實行聘用制,編外合同制管理。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或發(fā)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以續(xù)簽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參照在編教師工資標準執(zhí)行;保險等其它福利待遇按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
(三)聘用人員在已確定的招聘崗位(指所在學校)工作,五年內不允許申請調動。否則,按合同違約處理。
十、有關注意事項及說明
(一)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報名、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未參加筆試、試講、幼兒教師基本功測試、體檢,不能按時提供個人檔案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
(三)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報考人員必須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嚴格履行報名表中《誠信保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報考錯誤,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招聘名義舉辦的各類輔導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通知、公示等所有與招聘有關的內容均在滄縣招聘網公布,請報考人員經常瀏覽本站,以便及時獲取有關信息。
十一、本方案由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17-3059901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