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的精神,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特殊教育的要求,進一步推進鹽津縣特殊教育的發(fā)展,教育局黨委研究,報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鹽津縣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及教師。現(xiàn)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對象和范圍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中應聘校長、副校長崗位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1962年7月3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的全縣教育系統(tǒng)在職在編教師。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貫徹黨和落實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guī)律;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教育教學 管理實踐經驗,工作中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熱愛特殊教育事業(yè),熟悉特殊教育的特點和規(guī)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為人師表,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服從安排。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其中應聘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崗位的,必須有三年以上校級領導經歷,取得國民教育?萍捌湟陨蠈W歷;應聘特殊教育學校副校長和教師崗位必須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取得國民教育中師及其以上學歷。
二、招聘崗位
鹽津縣特殊教育學校校長一人、副校長一人、教師二人。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21日-5月23日
2、報名地點:鹽津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870-6621022
3、報名方式:持個人身份證、學歷證、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在報名點進行登記并填寫報名表。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4、監(jiān)督投訴電話:0870-6621129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在縣監(jiān)察局、人事局的監(jiān)督下,由教育局組織實施。選聘工作采取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擇優(yōu)選用的程序進行。
1、資格審查:在教育局黨委的領導下,由教育局人事股會同教育局法規(guī)監(jiān)審股對應聘者進行逐一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下一程序。經資格審查后,以電話的形式向符合條件者發(fā)出面試通知。
2、組織面試
面試以提問的形式進行,面試評委專家為七名。面試滿分為一百分,計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最后均分為面試得分。
3、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面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一個崗位1: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疾旖M的組成由教育局黨委確定,考察組根據(jù)應聘者近三年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業(yè)績進行考察。
五、公示及選用
面試、考察結束后,對應崗位根據(jù)考察考核合格人員,按面試得分以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該崗位擬選聘人員,并予以公示,無異議后,選拔到鹽津縣特殊教育學校工作,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考核合格者需在應聘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870——6621022。
鹽津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