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縣教育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公 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批準,縣教育局所屬中小學、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招聘計劃
(一)面向具有我縣轄區(qū)戶籍且取得高級中學化學、英語學科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研究生招聘教師3人(化學2人,英語1人),用人單位為文安一中和實驗中學。
(二)面向具有我縣轄區(qū)戶籍的河北師范免費師范畢業(yè)生招聘教師2人,用人單位為文安一中和實驗中學。
(三)面向具有廊坊市轄區(qū)戶籍(2015年、2016年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的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95人,按崗位層次分為:
1、職中教師崗位10人。崗位條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要求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一致。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正式聘用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2、其他中學教師崗位45人。崗位條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正式聘用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3、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140人。崗位條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飘厴I(yè)生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正式聘用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二、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12日;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七個步驟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13日至7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文安縣教育局人事股。
2、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和資料:
(1)報到證;
(2)畢業(yè)證;
(3)教師資格證書;
(4)有效居民身份證;
(5)戶口薄;
(6)其它須提交的證明材料;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不良記錄的證明和戶籍所在地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注:此證明材料在考察時提交)等。
上述證件和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份。
(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張。
3、資格審查。經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資格初審合格的,由本人如實填寫《文安縣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學科,不得重復報名;同一學科的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應聘“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第一、二項的除外),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學科招聘人數,并通知應聘人員。
5、經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無誤后,對具有報考資格的考生發(fā)給《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