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4〕9號)精神和有關規(guī)定,現面向社會為臨汾市人民醫(yī)院等22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194名工作人員。受市委組織部委托,為宣傳系統(tǒng)2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11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參照《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yè)(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含晉西北計劃)到2014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2、工作經歷、年齡、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guī)定外,均以2014年9月30日為截止日期。
3、招聘崗位要求學歷為非全日制的,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中專及以上院校畢業(yè)學歷。
4、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者,本科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同,或研究生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同或類同;
5、招聘崗位有從業(yè)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取考試和考核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設置高層次人才崗位招聘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和中級及以上職稱的高層次專業(yè)技術人才;體育運動學校、射擊射箭運動管理中心教練員崗位招聘優(yōu)秀退役運動員,采取面試和考核的辦法招聘,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4日9:00至10月21日18:00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網站:臨汾人事考試網(www.lfpta.com.cn)。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
臨汾人事考試網(www.lfpta.com.cn);
臨汾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linfen.gov.cn);
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ww.sxlf.hrss.gov.cn)
臨汾人才網(www.lfrc.com.cn)。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lián)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4、報名所需有效證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
5、符合報名條件人員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電子照片。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谟蟹缸锵右烧诮邮軐彶榈;
③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處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葸`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拊婚_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yè)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現役軍人,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本市全民所有制事業(yè)單位在職教師及醫(yī)護人員不得報考。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本次考試由市人社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荚嚪止P試、面試。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個別特殊專業(yè)或要求層次較高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
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yè)測試(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
進行專業(yè)測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30%+專業(yè)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不進行專業(yè)測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 筆試
(1)命題和閱卷:由市人社局委托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荚嚂r間為150分鐘。
(3)筆試內容:分醫(yī)療衛(wèi)生技術類崗位、非醫(yī)療類崗位和教師類崗位,其中:
醫(yī)療衛(wèi)生技術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衛(wèi)生政策法規(guī)、公共衛(wèi)生管理、醫(yī)療衛(wèi)生常識等;
非醫(yī)療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教師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現代教育思想(含新課程理念)、語言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等。
2、體能測評
報考臨汾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維語翻譯崗位的人員,以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參加體能測評,考生不足1:5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實行單向達標合格制,即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按1:3比例進入資格復審。不足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3、資格復審
對通過筆試和體能測評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臨汾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或其他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應聘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屬企業(yè)的由原工作單位出具證明,屬機關事業(yè)單位的由原工作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從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和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期間,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專業(yè)測試和面試人選,缺額不再遞補。
4、專業(yè)測試
(1)專業(yè)測試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2)專業(yè)測試對象的確定: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依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yè)測試對象,不足1:5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參加專業(yè)測試對象。
(3)專業(yè)測試內容為招聘崗位設定專業(yè)所包含的全部學習內容。
(4)專業(yè)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荚嚂r間為150分鐘。
5、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經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未達1:3的,及格線以上人員為參加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命題由招聘單位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由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采取專業(yè)課試講、理論解答、專業(yè)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yōu)?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yōu)”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進入下個環(huán)節(jié)人選。
(4)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擬分專業(yè)成立若干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7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招聘單位參加面試考官人數不得超過一人。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照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無行業(yè)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在另一醫(y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在人社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屎蛿M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擬任崗位資格、工作態(tài)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方案由用人單位負責制定,報招聘領導組核準后組織實施。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汾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發(fā)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部門(或委托單位)辦理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yè)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4、所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確保招聘工作健康順利進行。各單位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確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程序辦事,切實做好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特別要做好考試試題和命制有關材料的保密工作,杜絕一切泄密事故,保證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2、加強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單位要自覺接受人社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指導,充分發(fā)揮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招聘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jiān)管職責,對招聘工作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
3、嚴肅紀律,嚴防各種違紀違規(guī)事件發(fā)生。要加強對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杜絕各類違紀事件的發(fā)生。從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要嚴格按回避政策規(guī)定實行回避,不按規(guī)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負責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的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考試。對于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給予行政、紀律、法律處理并調整工作崗位。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的處理。
各招聘單位招聘信息咨詢電話:
0357-2091219(市經信委)
0357- 2188156(市公安局)
0357-2680693(市教育局)
0357-2012130(市體育局)
0357-2090306(市檔案局)
0357-8292231(市林業(yè)局)
0357-3365203(市地震局)
0357-2013546(市糧食局)
0357-2259028(市人民醫(y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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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7-3352389(市腫瘤醫(yī)院)
0357-2591597(市精神病院)
0357-2013069(市園林事業(yè)局)
0357-2015513(市殘疾人康復中心)
0357-2090239(市委宣傳部)
0357-2037071(臨汾日報社)
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28日
附件下載:《2014年臨汾市人民醫(yī)院等24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