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
一、招聘計劃、范圍及對象
計劃招聘32名。其中:市畜牧局所屬單位10名、市財政局所屬單位9名、市糧食局所屬單位1名、市林業(yè)局所屬單位3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4名、市產業(yè)集聚區(qū)綜合執(zhí)法局5名。
招聘的范圍對象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人員。具體單位招聘計劃、崗位要求,詳見《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要求;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它年齡段類推;
7、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6、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3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報名地點:駐馬店市人才市場(健康路476號)。
(三)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寫的《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可到駐馬店人才信息網、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打。
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擇業(yè)期內畢業(yè)生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審查原件留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審查原件留復印件)。在職人員報名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一致。
報考者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4、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現場照像采集信息,并根據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信息采集費每人12元。
5、除招聘研究生的崗位外,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職位不再招聘,報考者可重新選報其它職位。
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
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到駐馬店市人才市場(健康路476號)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筆試命題、評分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承擔,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1、筆試內容:各崗位考試內容詳見《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
2、筆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3、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我市目前在崗、截止2013年6月30日連續(xù)計算任職滿2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和參加河南省招募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在我市服務或駐馬店市生源和戶籍在其它地市服務的),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5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書或大學生村干部證明(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同時出具,樣式見附件3)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審核并公示。
如發(fā)現擬享受加分政策人員弄虛作假及情況不實等,取消本次考試及聘用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參加駐馬店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考兩科的筆試成績=《申論》×5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50%。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yōu)榱惴值惹闆r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前組織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確認,根據報名時留存的信息,與應試者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等證書原件進行核對,確認有關證件真實有效、符合報考條件后,核發(fā)面試通知單。
根據擬聘崗位特點,采取不同的面試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市畜牧局所屬的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獸藥飼料(動物產品)質量檢驗監(jiān)測中心招聘崗位,按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實驗操作方式,應試者口述與實驗操作相結合,主要考察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實驗操作的規(guī)范性、平行性和準確性。分預防獸醫(yī)、分析化學(包括分析化學、藥物分析、食品科學與工程、化學)兩個專業(yè)進行。
2、其他崗位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3、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面試成績合格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博士研究生報考者,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并列情況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體檢、考察。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六、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信息發(fā)布
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0396-2812540
附件:1、附件1:駐馬店市財政局等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rar
2、附件2: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3、附件3:大學生村干部證明.rar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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