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資格申請人:
經評審,認定呂嘉琳等74名同志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詳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證材料
本次教師資格證書將以郵寄(郵費到付)、自取方式發(fā)放(以系統(tǒng)中選定方式為準),體檢未完成的申請人須出示身份證及其他必須材料前往領證點領取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及教師資格證書,其中申請表應轉交所在單位或者人才服務中心存入本人檔案,遺失不補。非本人領取的,須出示委托書、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證。
二、領證時間
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30。逾期請預約領證。
三、領證地點
無錫市新吳區(qū)教育局11樓1101室(無錫市新吳區(qū)和風路28號)。
四、注意事項
(1)妊娠期或哺乳期申請人有暫緩缺項的體檢項目,其證書暫緩發(fā)放。孕期或哺乳期結束后,待體檢項目全部檢查合格后,持合格體檢單前往新吳區(qū)教育局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2)如本人無法現場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可委托他人代為領取,受托人須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證(原件)、由委托人本人親筆簽署的《領取教師資格證委托書》方可領取。
預約領證聯(lián)系電話:81891367
附件1:2023年第三批面向社會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結果一覽表.xlsx
無錫市新吳區(qū)教育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