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古丈縣委辦公室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西自治州州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古丈縣委辦公室決定開展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古丈縣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3名。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見《2024年中共古丈縣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與報名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決定性意義、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試用期)且在本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
4.具有所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限非縣委管理的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層次職級;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7.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年齡符合職位表的要求(年齡要求32周歲以下的,為1992年1月7日以后出生);
10.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從事工作涉及國家機密,有關工作尚未解密的;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9.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2024年1月7日。
三、報名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實行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對職位條件不清楚的,應主動咨詢選調單位,并對自己的報考信息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月8日上午8:00至1月12日下午17:30。
(二)報名地點
古丈縣委辦公室312室。
(三)報名資料
1.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原件及復印件;
4.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干部任免審批表等身份證明復印件;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出具);
本次公開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四)資格初審
在個人自愿報名基礎上,古丈縣委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于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初審。
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報考人數低于3:1的核減職位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職位計劃尚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職位計劃;個別職位如確有必要,經古丈縣委組織部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筆試
符合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古丈縣委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由古丈縣委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內容為綜合寫作,分值100分。
五、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古丈縣委辦公室按規(guī)定比例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蓋章)以及選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無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
六、面試
面試工作由古丈縣委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按照計劃選調人數的1:2比例,資格復審合格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分值100分。面試人數未達到1:2比例的,經縣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減選調計劃。
七、綜合成績與排名
1.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古丈縣委辦公室負責,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古丈縣委辦公室派出兩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古丈縣委辦公室政工股和熟悉公開選調職位相關業(yè)務人員組成?疾炜刹扇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同時要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疾鞎r,重點了解個人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全面掌握考察對象資格條件、職位匹配度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如實寫出考察材料。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結果及擬選調理由需報古丈縣委組織部審定后方可確定擬選調對象。
九、公示
在古丈政府網公示擬選調對象名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審定
考察結束后,提交古丈縣委辦公室班子會研究同意,呈報縣人事領導小組會研究決定。
十一、辦理手續(xù)
古丈縣人事領導小組會研究同意后,古丈縣委辦公室按照有關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原單位憑干部調動通知、選調單位憑介紹信以及審核后的《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使用核準通知單》在10個工作日內到古丈縣委編辦辦理入編手續(xù),古丈縣委編辦出具《機關事業(yè)單位入編核準通知單》,選調單位憑《機關事業(yè)單位入編核準通知單》到古丈縣委組織部辦理調入人員崗位調整、工資轉移等有關手續(xù)。
政策咨詢電話:0743—4722300(古丈縣委辦公室)
十二、有關要求
1.公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全程接受紀委監(jiān)委等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現象。
2.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公告要求,誠信參與選調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得有弄虛作假、隨意放棄或其他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選調資格;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記入公開選調誠信檔案庫,記錄期五年;報考人員進入選調考察環(huán)節(jié)后無故放棄選調的,記入考生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參加縣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考試。
3.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選調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相應處分,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違法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構成犯罪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派駐古丈縣委辦公室紀檢組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按要求上報古丈縣委組織部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附件:2024年古丈縣委辦公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