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加強和改進公務員工作”的戰(zhàn)略部署,進一步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jù)公務員法及公務員轉任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開展江門市202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選調職位包括副科長或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職位,具體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江門市202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選調對象是我市各級機關(含中央和省設在我市的各級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一)選調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jīng)歷(含試用期);
3.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參加選調應在縣以下機關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縣以下機關選調生不受此限制;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5.年齡原則上35周歲以下,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37周歲以下。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獲得過“優(yōu)秀”等次的,年齡可放寬1周歲。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表為準;
6.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jīng)歷和其他資格條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或者選調機關有與選調人選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人員的,或者選調機關有與選調人選存在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年齡、工作經(jīng)歷、服務年限以及取得相關資格的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
三、實施步驟
(一)報名。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人員請于2023年2月6日9:00至2月10日16:00期間登錄江門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113.107.136.249:8889/index.do?batchId=905&area=440700),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報名事宜詳見《報考指南》(附件2),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且不得報考高于本人職務(職級)的職位。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選調機關將公布咨詢電話,并在上班時間接受咨詢。
(二)資格初審。選調機關通過報名系統(tǒng)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初步審查。對符合選調條件的,及時審核確認;對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及時向報名人員反饋情況;對資料不全的,通知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齊。本次選調原則上最低開考比例為1:5,低于1:5的,由選調機關根據(jù)需要決定是否取消本次選調。
(三)筆試。筆試內容為案例考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筆試初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進行(以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筆試成績及排名在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
(四)資格復審。面試前,選調機關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選調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比例達不到1:5的,全部人員入圍面試。
資格復審采取線上或線下審核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內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報名表(附件3)(在選調公告上下載并填寫打印后本人簽名,按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組織審核同意)、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最新的干部任免審批表、近三年工作總結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五)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報名人員的專業(yè)素質和業(yè)務水平。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六)體檢。面試結束后,選調機關按照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照1:2的比例差額確定體檢對象(數(shù)量為2人以上的職位,可按1:1.5的比例差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選調機關按要求組織報名人員體檢,體檢費用由選調機關承擔。體檢對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選調機關可依次遞補。
(七)考察。選調機關成立考察組,按照1:2的比例組織差額考察(數(shù)量為2人以上的職位,可按1:1.5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審查是否存在不得轉任的情形。考察對象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選調機關可依次遞補。
(八)公示和轉任。選調機關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等額確定轉任對象,并在選調機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選調資格。
轉任對象現(xiàn)任職務(職級)高于所報考職位的,需提供本人自愿放棄原職務(職級)承諾書。轉任對象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及時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誠信檔案。
四、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shù)。
(二)本次公開選調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公開選調無關。
(三)在公開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對相關工作安排進行調整,請報名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并自覺遵守相關要求。
(四)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應提供完整、準確、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本公告由江門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