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2年度市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市直黨群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八級職員及以下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遴選對象
(1)全市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全市各縣(市、區(q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遴選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年齡、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報考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須現(xiàn)任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
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4月,現(xiàn)任職務職級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選調范圍
全市各縣(市、區(qū))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包括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人員和中央及省所屬機關設在各縣(市、區(qū))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的工作人員。
2.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3)具有2年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經歷。
(4)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5)具備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政治面貌、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2022年4月,現(xiàn)任職務以報名時的任職為準。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遴選(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資格復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批復及辦理調動手續(xù)等步驟進行。
(一)職位查詢
各遴選(選調)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平涼市2022年市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市直黨群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公開遴選(選調)職位表》),可通過平涼門戶網(www.pingliang.gov.cn)或平涼黨建網(zzb.pingliang.gov.cn)下載(詳見附件1、2)。報名人員如需咨詢報名相關事項,可按照《公開遴選(選調)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遴選(選調)機關(單位)聯(lián)系。
(二)報名
采取報名人員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時間: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8:30至5月13日(星期五)18:00,共10個工作日(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具體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根據(jù)相關要求選擇填報職位,自行下載打印《平涼市2022年市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市直黨群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詳見附件3),如實填寫詳細信息。
2.報名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表》報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注意見并加蓋公章。
3.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及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以電子圖片形式一并上傳報考職位專用郵箱。未按要求上傳或填寫不規(guī)范的,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聯(lián)系。
報名人員限報1個遴選(選調)職位,多報無效。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如報名人員所學專業(yè)不包括在職位要求的專業(yè)類或所學專業(yè)與職位要求專業(yè)名稱不完全相同,經遴選(選調)機關(單位)同意,由畢業(yè)院校開具說明,認定所學的專業(yè)屬于職位要求的專業(yè)類,或認定所學的專業(yè)名稱雖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同,但課程基本相同,屬同一專業(yè),并附本人所學課程成績單,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
(三)資格審查
遴選(選調)機關(單位)依據(jù)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時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工作有其他要求的,報名人員按其要求辦理。對上傳《報名表》的報名人員,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應在24小時內完成資格審查,并及時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填報資料不全的,應根據(jù)報考機關(單位)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重新報考。
資格復審在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復審時,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本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應提前通知報名人員準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筆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徹公開遴選(選調)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遴選(選調)資格。
本次公開遴選(選調)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遴選(選調)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遴選(選調)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減少遴選(選調)計劃或者取消職位在平涼門戶網、平涼黨建網公布,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8:30至5月24日(星期二)18:00改報其他職位。
(四)準考證領取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名人員,筆試前2個工作日內在遴選(選調)機關(單位)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含業(yè)務或專業(yè)知識加試)。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滿分為100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報名人員可登錄平涼門戶網或平涼黨建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面試由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組織實施,總分為100分。
面試結束后,遴選(選調)機關(單位)負責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遴選(選調)機關(單位)根據(jù)職位需要,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以組織職位業(yè)務或專業(yè)知識加試,總分為100分,加試的時間、地點、方式由遴選(選調)機關(單位)確定。
加試結束后,遴選(選調)機關(單位)負責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60%+加試成績×40%)×50%。
筆試、面試、加試和總成績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面試及加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負責。
(一)體檢
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可根據(jù)實際,確定是否組織報名人員體檢。如果組織體檢,應當按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衛(wèi)生健康委指定。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偝煽兿嗤,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1次。
(二)考察
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根據(jù)考察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遴選(選調)職位與考察人選1∶1.5至1∶2的比例由遴選(選調)機關(單位)確定。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一般由組織(人事)部門的人員和熟悉遴選(選調)職位情況的人員共同組成?疾炜梢圆扇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jù)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單位)。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歷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guī)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要嚴格落實中央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fā)現(xiàn)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選(選調)資格,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六、公示、批復及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公示
各遴選(選調)機關(單位)黨組(黨委)在綜合成績的基礎上,結合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遴選(選調)對象,報市委組織部審核后,分別在公開遴選(選調)機關(單位)和擬遴選(選調)對象現(xiàn)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報名人員自愿放棄遴選(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誠信檔案。
(二)批復及辦理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調)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依次遞補遴選(選調)對象,遞補工作只進行1次。
遴選(選調)機關(單位)對公開遴選(選調)擬任職人員可以設置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三)任職
公開遴選(選調)人員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任職。
七、防疫要求
在公開遴選(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jù)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動態(tài),及時通知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報考人員要隨時關注平涼門戶網或平涼黨建網,自覺遵守相關要求。凡違反國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和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附件:
1.平涼市2022年市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平涼市2022年市直黨群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3.平涼市2022年市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市直黨群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4.專業(yè)目錄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 .doc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新舊專業(yè)對照表.doc
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yè)教育(?疲⿲I(yè)設置管理辦法.doc
中共平涼市委組織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