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財經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因工作需要,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文件精神,湖南財經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以下簡稱財工院)擬定在編制限額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教師、6名輔導員、1名圖書編目、1名工程管理,1名環(huán)境監(jiān)測與管理,1名園林設計,1名新媒體設計與管理,共計23個崗位。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與監(jiān)督下,財工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財工院組織人事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市紀委、財工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本次招聘計劃人數為23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湖南財經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2)。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術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以及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湖南財工院網站(以下簡稱相關網站)發(fā)布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16年12月15日至23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9日至31日。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湖南財工院老辦公樓503組織人事處(衡陽市珠暉區(qū)獅山路20號)
聯系電話:0734-3171948
13875634901(周老師)
15575430447(汪老師)
2.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須填寫《衡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②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③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專業(yè)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與報考專業(yè)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④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之比須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個別職位,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四)筆試與面試
公開招聘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需參加筆試、試教(實操)。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湖南財經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3)筆試內容:相應專業(yè)知識、教育學、心理學。
2、試教與面試
(1)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試教(面試)入圍人員。如果崗位實際面試(試教)人數不能形成有效競爭時,該崗位面試(試教)成績不得低于80分,如低于80分,則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取消體檢入圍資格。
(2)面試(試教)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試教)地點:湖南財經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多功能閱覽室
(4)面試(試教)形式:教師測試內容為專業(yè)基礎知識及教師教學技能(試教),試教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輔導員崗位進行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為10分鐘/人;其他專技崗位的專業(yè)技能操作測試時間在1小時內,均以百分制計分。
應聘機電工程系專職教師和汽車工程系專職教師的人員總成績按筆試40%、試教30%、實踐操作30%比例合成;應聘其他類教師的人員總成績按筆試50%、試教50%比例合成;輔導員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筆試50%、面試50%比例合成;工程管理、環(huán)境監(jiān)測與管理、園林設計、新媒體設計與管理、圖書編目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筆試50%、實踐操作50%比例合成。
筆試成績、試教成績、實際操作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五)體檢
按招聘計劃與體檢對象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所有應聘專職教師崗位的人員,綜合成績必須在60分及以上,60分以下者,取消聘用資格),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相關網站公示。
體檢標準按照國家教育部辦理高校教師資格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為1次。
(六)考察、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核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擬聘用資格。相應崗位缺額可按程序依次遞補1次。
經筆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由學院組織人事處按規(guī)定上報市人社局、市編辦和市財政局辦理增員進編等相關手續(xù),從學院聘用之日起享受相應待遇。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考生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xù),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相關部門將按管理權限及時受理與此次招聘有關的各類舉報。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實行回避制度: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2.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和參與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過程中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六、監(jiān)督電話
衡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0734-8866751
衡陽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86
湖南財工院紀檢監(jiān)察審計室0734-3174200
湖南財工院組織人事處0734-3171948
應聘人員往返產生的差旅費、食宿等費用自理。本方案由湖南財工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衡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docx
《湖南財經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