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學2016年第二輪博士畢業(yè)生招聘
太原理工大學是我國最早成立的三所國立大學之一,有著114年悠久辦學歷史的世紀學府,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試點高校和國家“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訓練計劃”實施學校;學校經過百余年的傳承發(fā)展,業(yè)已建設成為以工為主、理工文法經管哲體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綜合性大學。
一、教學科研崗位招聘
(一)招聘崗位
全校教學科研崗位,具體崗位職數見《太原理工大學2016年第二輪招聘教學科研崗位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符合《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要求;
4、海內外博士畢業(yè)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員;
5、第一學歷為國家統招全日制本科(不含獨立學院和民辦學院);本科、碩士和博士所學專業(yè)方向一致(緊缺人才學科可適當放寬);
6、滿足下列科研條件要求:
以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期刊發(fā)表本學科方向高水平學術論文,理工科要求被SCI收錄1篇及以上;人文社科要求在國家級刊物發(fā)表論文并被SSCI收錄1篇及以上或CSSCI(不含擴展版)收錄2篇及以上;
緊缺人才(學科)專業(yè):以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期刊發(fā)表本學科方向學術論文,理工科要求被EI收錄2篇,人文社科要求被CSSCI(不含擴展版)收錄1篇或在國家級刊物發(fā)表論文1篇。
導師排名第一、學生排名第二的論文數量按0.5當量計算。
6、外語水平滿足下列之一:CET-6考試成績達到426分及以上;英語專業(yè)取得專業(yè)八級合格證;TOEFL、GRE、IELTS、PETS-5等其它相當水平的外語考試取得合格證;具有一年以上國外學習經歷。
(三)工作待遇
1、接收為編制內教師,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博士畢業(yè)生工資標準起薪。
2.崗位待遇:
(1)本科畢業(yè)于“985工程”大學,在海外知名高校、或北京大學、或清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的博士畢業(yè)生享受安家費30萬元、科研啟動費12萬元。
(2)其它博士畢業(yè)生,依據學習背景、學科類別和學術水平(發(fā)表論文、承擔項目、成果獎勵、發(fā)明專利等)崗位待遇分為三檔:
安家費:15~30萬元(一檔30萬元、二檔20萬元、三檔15萬元)。上崗后一次性發(fā)放50%,剩余50%分5年按月發(fā)放,不再享受無房租房補貼。
科研啟動費:理工科8~12萬元(一檔12萬元、二檔10萬元、三檔8萬元),人文社科減半。
崗位津貼:前兩年免崗位考核,每年享受4.4萬元(專業(yè)技術崗位津貼中級一檔)的崗位津貼。第三年開始根據工作業(yè)績考核結果享受對應崗位津貼。
接收博士畢業(yè)生的安家費、科研啟動費檔次按照《太原理工大學接收博士畢業(yè)生安家費、科研啟動費分檔暫行辦法》確定。特殊緊缺人才學科:建筑學、外語、體育、藝術,接收的博士畢業(yè)生可上調一檔。
(四)其他
1、自報到之日起,學校及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來校工作服務期不少于6年。在服務期內原則上不允許調離學校。確有特殊情況要求調離學校的,根據已服務時間比例退回學校提供的科研啟動費、安家費和生活設施,按學校有關程序辦理調離手續(xù)。
2、教學科研崗位接收的博士畢業(yè)生兩年內不考核教學任務,但應完成《聘用合同》約定的科研任務。
二、輔導員和教輔(實驗)崗位招聘
(一)招聘崗位
輔導員崗位7名,教輔(實驗)崗位17名,具體崗位職數見《太原理工大學2016年第二輪招聘教輔(實驗)崗位需求計劃表》(附件2)。
(二)招聘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
3、身體健康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博士學位;
5、輔導員崗位應聘者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教輔(實驗)崗位應聘者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6、輔導員崗位要求
(1)中共黨員;
(2)博士所學專業(yè)與我校專業(yè)相關,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學和法學等專業(yè)優(yōu)先;
(3)有學生干部工作經驗或社會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7、教輔(實驗)崗位要求
博士所學專業(yè)與應聘崗位專業(yè)相關。
8、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工作待遇
1、接收為編制內輔導員或教輔人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博士畢業(yè)生工資標準起薪。
2、不享有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
3、崗位津貼:前兩年免崗位考核,每年享受4.4萬元(專業(yè)技術崗位津貼中級一檔)的崗位津貼。第三年開始根據工作業(yè)績考核結果享受對應崗位津貼。
(四)其他
輔導員和教輔(實驗)崗位接收的博士畢業(yè)生五年內不得轉崗。
三、招聘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2016年9月2日起。
(二)報名方式:
1、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太原理工大學教學科研(輔導員、教輔(實驗))崗位接收博士畢業(yè)生審批表》(附件3、4、5)。
2、報名材料電子版發(fā)送郵箱,郵件主題命名為:應聘崗位+姓名+畢業(yè)院校+專業(yè)(例如:材料工程學院教學科研崗位+張三+北京大學+材料學),電子版報名材料包括:
教學科研崗位:
(1)《太原理工大學教學科研崗位接收博士畢業(yè)生審批表》;
(2)本人身份證、本科和博士畢業(yè)證、學位證電子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掃描件);
(3)外語水平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
(4)論文檢索證明(SCI論文應有分區(qū)檢索)、參與重大項目、博士后資助、發(fā)明專利等證明材料電子掃描件。
輔導員、教輔(實驗)崗位要求:
(1)《太原理工大學輔導員(教輔(實驗))崗位接收博士畢業(yè)生審批表》;
(2)本人身份證、博士畢業(yè)證和學位證電子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須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電子掃描件)
3、應聘人員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并承諾對因提供有關信息不實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的責任。
4、每個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
人事處根據應聘人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將符合條件的應聘材料投至學生處、學院等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及時通知應聘人員來校參加面試。
(二)面試
用人單位組織專家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并將面試通過人員名單交人事處。
(三)體檢
面試通過人員在人事處領取體檢表,到校醫(yī)院體檢,并將體檢結果交由人事處。
(四)組織考察
人事處根據用人單位面試結果和體檢結果對面試通過人員進行考察,考察重點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五)確定擬聘人員
學校招聘領導組集體對通過面試人員和組織考察的應聘者進行研究,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
人事處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校園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及公示。上級主管部門公示無異議者簽訂就業(yè)協議書。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澤西大街79號太原理工大學人事處高層次人才引育辦
郵編:030024
聯系人:梁老師
電話:0351-6018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