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范圍
鹿城區(qū)戶籍或人事檔案掛靠在溫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鹿城區(qū)人才開發(fā)服務中心且符合相關申報條件的人員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
二、認定對象
(一)為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老政策銜接,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學生,仍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含幼兒園在崗教師培訓后考試合格者)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者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免考教育教學基本能力測試)向認定機構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
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三、網上報名
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上申報(不接受現場報名)。
正式報名時間: 2012年4月2日——4月10日截止。
四、報名方式
(一)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報”欄目,再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進入網報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tǒng),“申報人必讀” 欄目,申請人根據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報。
2、閱讀“網上申報協議”確認服務條款,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場確認點。
4、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5、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正確電子郵箱、有效身份證、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本人近期彩照。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6、提交信息。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注冊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報名號,切記個人電子郵箱、密碼,以備后續(xù)查詢使用)。
7、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點擊首頁“資格認定網報”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密碼、“登錄”確認,方可進行 “信息修改”修改完畢,點擊“提交”完成修改。
8、打印表格。申請人可在網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3紙正反面打印)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請用A4紙打。。
9、申請狀態(tài)查詢。申請人登錄“資格認定網報”查看個人申請時段的狀態(tài),申請狀態(tài)一般有四種,即“等待現場確認”、“申請材料不全”、“已現場確認”、“等待資格審查”。
10、退出系統(tǒng)。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防個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資格認定網報”欄目,再點擊“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進入網報系統(tǒng),注冊。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進入系統(tǒng) “申報人必讀”欄目,申請人根據條件、范圍、等要求進行網報。
2、閱讀“網上申報協議”確認服務條款欄目,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
3、填報身份信息。申請人填寫與全國統(tǒng)考姓名、證件號碼、統(tǒng)考合格證編號相一致,必須真實、準確、無誤。
4、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申請人應根據各認定機構及其確認范圍,正確選擇相應的現場確認點。
5、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6、填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進行核對。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因錯報、瞞報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7、提交信息。填寫完整個人信息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即注冊成功。
8、修改信息。網報結束之前,點擊首頁“資格認定網報”,申請人可憑姓名、身份證號碼、密碼、“登錄”確認,方可進行“信息修改”(統(tǒng)考者姓名、證件號碼、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不可修改)修改完畢,點擊“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請人在網上自行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用A3紙正反面打。┖汀渡暾埲怂枷肫返妈b定表》(請用A4紙打印)。
五、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2年4月11日——4月14日 結束。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由于網報系統(tǒng)將于4月10日關閉。故提請申報人員注意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恕不辦理。
六、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1、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申請人通過認定合格后,由鹿城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此表現場確認時由教育局統(tǒng)一提供。);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并蓋公章);
8、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證件彩照(師范教育、國考生4張、參加教師教育能力測試人員5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所在單位、姓名及申報種類。
9、國家教師資格考試《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浙江省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在學期間已修學教育學、心理學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2、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考生,按照浙價費(2009)46號收費標準的通知,每位收取考試費為280元(在職在編的公辦教師提供學校的相關證明,并蓋單位公章免收考試費),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和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免收教師資格認定費。
七、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日期
1、除列入國家普通計劃招生的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和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外,其它申請教師資格人員均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2、筆試時間:5月5日(周六)上午9∶00——11∶00
3、說課時間:另行通知
(5月3日帶本人身份證到鹿城區(qū)教育局政工科領取準考證)
八、教師資格認定專家評審、網絡公示、體檢
1、專家評審工作6月初。(暫定)
2、幼兒園、小學、初中通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者,經專家組評審后,(含師范教育類、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網絡公示一周,請登錄溫州市鹿城區(qū)教育局網站。
3、通過認定合格者由鹿城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具體安排時間與地點將和公示一起在鹿城區(qū)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4、公示、體檢通過對象帶本人身份證于6月15日到鹿城區(qū)教育局政工科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九、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的說明
為了提高和嚴格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我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考核方式為筆試和說課。
(一)筆試形式為閉卷。全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筆試試卷分幼兒園、小學、初中共三個種類。
1、幼兒園、小學測試范圍為教育教學基本原理;教育教學的基本方法與原則;心理學的基本知識,系統(tǒng)掌握心理現象的一般規(guī)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guī)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2、初中試卷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第二部分為學科專業(yè)知識,第一、第二部分各占50%。
第一部分教育學和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統(tǒng)掌握心理現象的一般規(guī)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規(guī)和政策,運用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
第二部分為申請認定的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能,于本學科專業(yè)相關聯的實踐內容;對本學科專業(yè)課標準和教學技能所掌握水平等。
(二)說課。根據申請人的學科選定教學內容,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通過抽簽方式確定說課課題。并在封閉情況下,不借助參考資料獨立設計出教學方案,在指定的備課教室做好說課準備,時間為60分鐘,說課原則上15分鐘內。專業(yè)評議組成員,根據選課的測試項目及要求、測試指標及分值公平公正的作出評判。
溫州市鹿城區(qū)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