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招聘教師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xiàn)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創(chuàng)辦于1990年,是市一級幼兒園和河源市的窗口園、示范園。幼兒園占地面積7500平方米,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在園幼兒630人。
二、招聘崗位名稱、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名稱和資格條件
(二)崗位職責
從事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保育工作。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zhí)行國家、省的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招聘條件
(一)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1985年8月13日后出生);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四)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8月27日-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報名地點
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一樓小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書、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按省、市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數(shù)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及工作技能等綜合素質的測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試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命制。筆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jiān)督。
3.面試采取講課或實操的方法進行。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jiān)督。
(三)面試人數(shù)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擬聘人數(shù)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shù)達不到1:3的,按參加筆試人數(shù)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按照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同一崗位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擬聘人數(shù)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考生到市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guī)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guī)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0762-3297399;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八、其他
(一)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職位最終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