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鹽教人[2008]78號《海鹽縣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之間事業(yè)人員流動實施辦法》和鹽教人[2014]111號《海鹽縣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經局研究,現(xiàn)將2015年縣城(含郊區(qū))學校面向縣域內農村中小學招聘教師的有關信息通知如下:
1、招聘對象要求:身體健康,工作二年以上。學歷要求:小學職位大專及以上,中學職位本科及以上。
2、5月25日應聘教師持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報名表及畢業(yè)證件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2)報名。
3、應聘教師所報考學科應與原任教學科相一致(高中生活指導教師除外),每位應聘教師按學科最多可報兩所學校(縣城學校與郊區(qū)學校不可兼報)。錄用程序:根據(jù)職位數(shù)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并兼顧志愿擇優(yōu)錄取。
4、考核時間:郊區(qū)學校6月5日(周五),縣城學校6月6日(周六),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5、考核方式:采用面試的形式。面試重點為教學能力測試,主要采用上課形式,考查應聘人員教學基本功和處理教材、實施課堂教學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
6、縣城義務教育學校的招聘考核工作由局人事科組織實施,郊區(qū)學校的招聘考核工作,在局人事科指導下,由招聘學校按招聘程序組織實施。
7、招聘學校和人數(shù)及職位:
(1)縣城學校:
招聘學校 |
招 聘 人 數(shù) |
向陽小學 |
2人(語文、音樂各1人) |
實小集團 |
2人(語文、數(shù)學各1人) |
天寧小學 |
2人(語文、數(shù)學各1人) |
三毛小學 |
1人(美術1人) |
實驗中學 |
2人(語文、科學各1人) |
海鹽第二高級中學 |
1人(女生生活指導教師1人。要求適應晚上值班管理的女教師,招聘范圍是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由學校自行組織考核) |
(2)郊區(qū)學校:
招聘學校 |
招 聘 人 數(shù) |
行知小學 |
1人(英語1人) |
城西小學 |
2人(語文2人) |
2015年5月12日
附: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