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若干規(guī)定》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規(guī)定:在我市各級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中,報考少數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需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5分,市內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非少數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崗位的,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戶籍地,戶籍地需常住戶口3年以上),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加分
根據《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yè)單位時,在教育公共基礎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少數民族考生提供生源地或戶籍地縣(區(qū))以上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yè)證、立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必須在現場報名時一并提交,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筆試成績公布與查分
筆試考試中存在缺考筆試科目或違紀的考生,不進行筆試排名。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及時通過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網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應于筆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準考證向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局人事科提出查分申請,查分結果于受理申請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網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中小學教師崗位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因筆試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2: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網發(fā)公布。
2.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具體時間、地點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科目及方式
序號 |
面試科目 |
面試方式 |
面試分值 | |
1 |
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 |
教師崗位(除體育、音樂、美術、幼兒教師外) |
講微格課 |
100分 |
體育、音樂、美術、幼兒教師崗位 |
講微格課 |
100分,講微格課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 ||
專業(yè)技能測試 |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網公布。
九、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筆試總成績仍然相同的,按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若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加試專業(yè)知識筆試,以加試的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中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聘用名額2倍職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成績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試其他中小學教師崗位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成績,則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由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攀枝花釩鈦產業(yè)園區(qū)社會事務局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在報請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等額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區(qū)教育局、攀枝花釩鈦產業(yè)園區(qū)社會事務局牽頭組織實施?己酥攸c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在報請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一、公示
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區(qū)人社部門在攀西人才網、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分別報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2014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并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新聘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間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為保證我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攀枝花市仁和區(qū)監(jiān)察局:0812-2900790
考務政策咨詢電話:
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局: 15983568683
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2910192
十四、相關事項提示
1.請考生在整個招錄期間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考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輔導(培訓)網站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五、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攀枝花市仁和區(qū)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 .rar
附件2:攀枝花釩鈦產業(yè)園區(qū)金江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rar
附件3: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rar
攀枝花市仁和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局
2014年4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