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銅陵市2014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國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及《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為做好銅陵市2014年國考人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圍
在安徽省內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由銅陵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其申報材料由戶籍所在地各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受理。
二、認定條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銅陵市的中國公民;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應具有應當具備《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的通知》所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4.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6.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中職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網上申報時間:2014年4月7日—4月11日 (逾期網絡受理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
申請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二)現(xiàn)場確認
1. 時間:4月16日—4月17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教師資格申請)
2.地點:
(1)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銅陵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行政樓四樓) 聯(lián)系電話:0562-2832884
(2)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銅陵縣教體局 聯(lián)系電話:0562-2107636
銅官山區(qū)教育局 聯(lián)系電話:0562-2819920
獅子山區(qū)教體局 聯(lián)系電話:0562-6862705
郊區(qū)教體局 聯(lián)系電話:0562-2896684
3.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后下載,A4紙雙面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中國教師資格網可下載,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填寫、蓋章);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一致,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二寸照片3張(背面寫上姓名);
(9)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三)體檢
受理申請后,由縣區(qū)各認定機構自行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格檢查,由醫(yī)院出具《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四)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完成資格認定工作,并以適當方式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五)頒發(fā)證書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銅陵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4日
試題推薦:中學教師資格試題 小學教師資格試題 幼兒教師資格試題
真題推薦:中學教師資格真題 小學教師資格真題 幼兒教師資格真題
考試大綱: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tǒng)考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