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0]41號文件)及《黑龍江省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黑政字[2011]293)號文件精神,依據(jù)《大慶市事業(yè)單位招考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慶政發(fā)[2005]26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及幼兒教師隊伍現(xiàn)狀的實際,擬為我縣招聘幼兒教師,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原則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面試的形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筆試、面試等,測查應考人員的知識面、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職業(yè)技能等,保證擇優(yōu)錄取人才。
二、招聘崗位數(shù)量及條件
(一)崗位及數(shù)量
林甸縣二0一三年擬招聘幼兒教師36人。
(二)報考條件
1、思想積極進步、熱愛學前教育事業(yè)、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和不良社會影響。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年齡在三十周歲以下(截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學前教育專業(yè),普通院校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報考人員必須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4、報考人員必須是林甸縣戶口或林甸籍考生。
三、報名及公示
公告時間: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9月18日止,在縣電視臺、縣政府網(wǎng)站、人社局網(wǎng)站和公告欄以及教育局網(wǎng)站和公告欄發(fā)布。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8日到9月19日
報名地點:林甸縣人社局服務大廳
報名采取現(xiàn)場確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6張,畢業(yè)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領取并填寫《林甸縣二0一三年招聘幼兒教師報名審核(初審)登記表》,繳納考務費200元(進入面試人員加收考務費100元)。各崗位擬招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需達到1:3,否則取消相應崗位。(咨詢電話:0459-3312918)。
初審報名結束后,對所有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復核,并將通過的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四、成績構成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內容,總分合計100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即:總成績100分=筆試成績X60%+面試成績X40%。
五、考試安排
1、組織筆試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所報崗位的相關專業(yè)知識。
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在政府網(wǎng)站、人社局、教育局網(wǎng)站及公告欄公布筆試成績,按擬錄用數(shù)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若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shù)量。
2、組織面試(試講)
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滿分100分,面試(試講)時間8分鐘。
成績公布:在紀檢監(jiān)察人員的監(jiān)督下,考官現(xiàn)場對考生進行打分亮分。面試結束后,成績對外公示三天。
六、體檢
成績公示期結束后無異議,按招考崗位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yōu)橹。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公示一周。
1、體檢在監(jiān)察局和人社局隨機確定的醫(yī)院進行。
2、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員承擔。
4、擬聘用人員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者,將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延推薦新的擬聘用人員參加體檢。
5、體檢結果公示三天。
七、考察
筆試、面試和體檢結束后,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監(jiān)察局共同對擬聘人員的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際、現(xiàn)實表現(xiàn)、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是否參加過邪教組織等進行考察?疾斓闹饕绞剑
1、個別談話;
2、走訪調查;
3、與擬聘用人員交談;
考察結果公示三天。
八、錄取與管理
1、由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研究分配。對不服從分配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順延錄取。
2、被錄取者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結束后,經(jīng)考核合格,辦理聘用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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