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瑤族自治縣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關于做好201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13〕21號)要求,為做好今年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梁 寧 自治縣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韋乃偉 自治縣黨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覃 舟 自治縣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
成 員:藍淞耀 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信訪局局長
韋景照 自治縣黨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文明辦主任
梁仁國 自治縣教育黨工委書記
王崇岸 自治縣人社局黨組書記
潘康生 自治縣教育局局長
藍國寧 自治縣財政局局長
古展銘 自治縣衛(wèi)生局局長
韋景宏 自治縣編辦主任
陸 岸 自治縣公安局副局長
韋捍幗 自治縣紀委常委、監(jiān)察局副局長
馮光權 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
韋炳東 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
黃永立 自治縣教育局副局長
唐 坤 自治縣人社局副局長
韋華理 自治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人事股,負責本次招聘的組織協(xié)調等各項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局長潘康生兼任,辦公室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組成。
二、招聘計劃
2013年我縣“特崗計劃”教師崗位分別在農村初中和小學階段學校設置,共招聘“特設崗位”教師120名,其中初中32名,小學88名(各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見附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為主,少量緊缺專業(yè)應屆師范教育類?飘厴I(yè)生(只能報考小學崗位和初中音樂、美術、地理學科)。
2.取得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畢業(yè)生。
3.已招聘為特崗教師的,在三年聘期內不列入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xiàn)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3.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且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資格復審及選崗。
全國特崗招聘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結束后,我縣對選報都安縣“特設崗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即日進行崗位選擇。
資格復審內容主要包括:
1.審核應聘畢業(yè)生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及其他個人求職材料。
2.往屆畢業(yè)生除查驗應聘人員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和教師資格證外,還查驗具有教學實踐經驗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審合格后將發(fā)放應聘證,應聘人員憑應聘證進入招聘現(xiàn)場會參加應聘。
在資格復審中,凡經查驗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崗位選擇:
崗位選擇即各通過復審應聘人員據(jù)報名對應分小學和初中兩部分進行選崗,從公布的崗位設置中選擇崗位,經確認后不能再更改。初中部分以初中學校為單位設崗,小學部分以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下轄的學校(教學點)進行設崗。
7月10日在都安瑤族自治縣教育局及都安有線電視臺公布設崗情況,7月15日在都安瑤族自治縣民族實驗初中進行復審及選崗。
(二)招聘。
1.招聘時間:6月25日—7月25日。7月17日舉行招聘會面試,7月19日體檢(體檢費自理)。
2.招聘地點:都安縣民族實驗初級中學
3.招聘方法:根據(jù)2013年廣西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據(jù)應聘人選擇意向,招聘領導小組據(jù)文件要求組建考核小組,從思想品德、知識能力、教師基本素質等方面對應聘人進行考核、面試并以賦分辦法作為評價結果(考核面試方式參照事業(yè)單位招聘的方式進行,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公布)。面試時說課是重要環(huán)節(jié),說課內容全選自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小學部分各學科均對應五年級教材,初中部分各學科均對應初中八年級教材。
考核面試結束后各考核小組把結果提交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每個對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擬聘人員名單。
(三)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
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擬招聘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名單無異議后,7月26日前,都安縣教育局將擬招聘人員名單上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師范教育處。
(四)集中培訓和考試。
集中培訓時間為2013年8月12日至8月21日,地點:都安縣民族實驗初級中學。對經上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師范教育處審核批準、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120個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招聘辦法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
(五)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崗任教。
2013年8月22日,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統(tǒng)一派遣到設崗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應聘人員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任期間,特設崗位教師的戶口和檔案關系按國家公辦教師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五、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人社、編辦、財政、公安、教育等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如有違紀違規(guī)情況發(fā)生,經調查屬實對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予以紀律處分。
六、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經費由縣財政局按實際開支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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