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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縣辦學情況的調整,為進一步優(yōu)化城鄉(xiāng)師資配備,助推我縣城鄉(xiāng)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決定面向本縣中小學校開展2024年教師選調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2.統(tǒng)一政策、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程序的原則;
3.保密、回避、監(jiān)督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崗位
面向本縣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選調中小學教師209名。其中,面向本縣義務教育學校選調城區(qū)高中教師19名,面向本縣城區(qū)小學和鄉(xiāng)鎮(zhèn)學校選調城區(qū)初中教師105名,面向本縣鄉(xiāng)鎮(zhèn)小學選調縣城小學教師35名、鄉(xiāng)鎮(zhèn)初中教師5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吉水縣2024年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崗位表》(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師德良好、愛崗敬業(yè)、身心健康;
2.報考小學崗位人員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和高中崗位人員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3.所持教師資格證不低于報考崗位學段層次。
4.近5年年度考核和師德師風學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體條件
1.國編教師需任教滿5年。
2.“三定向”教師、“三支一扶”教師需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滿5年。
3.特崗教師需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滿6年。
4.對調或綠色通道調入的教師在外縣任教的工作時間可累計計算,“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的服務期可與其轉為正式編制教師后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
5.原則上編制所在學段與報考崗位學段需一致。小學教師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可以報考初中崗位;小學和初中教師如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本科及以上學歷可以報考高中崗位;
6.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學科須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其中,報考心理健康教育崗位的教師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心理學相關專業(yè)畢業(yè);
②具有心理健康教師資格證;
③具有人社部門承認的心理健康指導專項職業(yè)能力證書;
④具有人社部門承認的心理咨詢資格等級證書。
7.報考時只報崗位,不報學校;報考同一崗位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選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依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符合報考條件的縣內教師于8月5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吉水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一樓便民窗口(吉水縣仁山路與萬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需提交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
①《吉水縣公開選調縣內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A4紙雙面打印,貼好照片,見附件2),學校對報名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從第一學歷開始的所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④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另需一寸免冠白底證件照2張;
⑥近5年年度考核(以人社局備案蓋章的匯總表為準)和師德考核等次佐證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學校公章,注明“復印屬實”;
⑦心理健康教育崗位相關佐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1.縣教體局聯(lián)合縣人社局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資料、信息有疑議的,有權要求考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將取消其選調資格。
2.資格審查通過人員于8月9日(下午2:30-5:00)到吉水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一樓便民窗口(吉水縣仁山路與萬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領取準考證。
3.選調崗位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按不低于1:2比例開考,否則該崗位選調人數(shù)予以核減或取消。
(三)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總分100分?荚噧热轂橄鄳獙W科專業(yè)知識。
2.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公示和選崗
1.公示成績?荚嚭笠惶煸诩h教體局公示欄公示考試成績。同一報考崗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選調人員,考試成績低于60分不予錄取。如最后一名入闈成績并列,則教齡長者優(yōu)先入闈;如教齡相同,則年齡長者優(yōu)先入闈。公示期為5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逾期不受理。公示未通過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2.選擇崗位。公示無異議后,入闈人員根據(jù)報考崗位,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若考試成績相同,則教齡長者優(yōu)先選崗;若教齡相同,則年齡長者優(yōu)先選崗)。選崗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入闈人員不得放棄選崗。
(五)工作調動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選調的,報縣政府批復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1.參加考試的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須知,并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
2.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考生,取消當年考試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對錄取后無故放棄選調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報考吉水縣教師選調考試。
3.參加選調人員視為自愿接受新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自愿接受職稱聘任、工資待遇等變化。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教體局會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796-3560694(縣紀委監(jiān)委)
咨詢電話:0796-8680574(縣教體局)
0796-7108096(縣人社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