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城鄉(xiāng)交流,緩解駐城部分中小學師資緊缺問題,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本次選調,現(xiàn)就有關事項制定如下方案:
一、選調單位、學科、崗位及人數(shù)
面向農村小學選調的學科崗位(30人)
面向農村初中選調的學科崗位(10人)
面向頂崗人員選調的學科崗位(10人)
面向農村幼兒園選調的崗位(5人)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全縣在編在崗的農村幼兒園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
三、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正常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在我縣農村工作滿5年(含頂崗年限,2019年9月1日前工作);
2.2023-2024學年度所任教學科的教學實績居學校中游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近3年(2021年9月1日-2024年7月1日)每年病事假累計都不超過15天。
4.報考幼教崗位的必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報考其他崗位的必須有與報考學段對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
5.農村幼教人員只能報考縣城幼教崗位,農村小學教師只能報考縣城小學崗位,農村初中教師只能報考縣城初中崗位。實驗學校的教師可根據(jù)自身教師資格證所屬的學段選報縣城初中或小學崗位。
四、選調程序
1.組織報名
時間:2024年7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點:阜寧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202室
注意事項:
①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且每人只能報考面向農村幼兒園、農村小學、農村初中或頂崗選調計劃中的一個學科崗位。
②面向頂崗人員的學科崗位,由實小、附小集團參照上面的四個報名條件,按照《2017年縣城小學選調優(yōu)秀頂崗教師考核方案》進行考核,確定考核分。符合條件申報優(yōu)秀頂崗計劃的人員參加駐城選調考試,最后依計劃、分集團、分學科(按頂崗后任教的學科確定)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調人選;面向優(yōu)秀頂崗人員的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學校考核分×60%+選調考試成績×40%(總成績計算保留兩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
如遇自動放棄的,可在頂崗考核優(yōu)秀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2.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①報名表;
②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樣式見附件2),須由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③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張。
3.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組織資格初審。經(jīng)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等候通知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主要考查學科專業(yè)素養(yǎng)。卷面總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不合格不予選調。
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
5.確定選調對象
①根據(jù)選調計劃分學段、分學科按總分從高到低順序分別確定錄用人員;總分相同的,按《阜寧縣2024年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選崗細則》實施。
②縣教育局對擬選調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選調資格,所產生的空額,按學科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③錄用順序。各學科擬選調人員確定后,分別按中、小學報考人員的總分排序,依次選崗(頂崗選調的人員除外)。
④實行限選。面向農村的選調崗位,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編制,每所學校每門學科限選2人(不含頂崗選調計劃)。
⑤所有選調到縣城的人員須服從集團校內部調劑。
6.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如查實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替補。
7.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選調人員調入新學校后,如果沒有對應崗位,須實行高職低聘,基層定向職稱只能在基層聘用。
8.建立懲處機制
五、紀律監(jiān)督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阜寧縣紀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5-87731805。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jīng)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5-87737203
0515-87737204(阜寧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附件1:2024年縣城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2: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附件3:阜寧縣2024年公開選調教師選崗細則
阜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阜寧縣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