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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拓寬教師補充渠道,推動沈丘教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實施沈丘縣教體系統(tǒng)“歸雁計劃”公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1.本人或配偶為沈丘縣戶籍,在縣外任教的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2.本人父母(含公婆、岳父母)為沈丘縣戶籍,在縣外任教的正式在編在崗教師。
二、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體貌端正;
2.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法律法規(guī);
3.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無任何違反師德和違法違紀行為;
4.年齡在48周歲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報考高中崗位的,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義務教育階段崗位的,第一學歷應為全日制本科或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經過公開招聘入職,服務期滿且所在單位同意調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以上(服務期低于三年的,服務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以上);
6.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三、不得列入“歸雁計劃”的情況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其它不宜調動情形的。
四、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中小學專業(yè)技術崗位教師30名。
五、實施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發(fā)布網站:沈丘縣人民政府網
(http://www.shenqiu.gov.cn/)。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二)報名
報名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沈丘縣教育體育局二樓。
報名時攜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沈丘縣教體系統(tǒng)“歸雁計劃”申請登記表》(附件1);
2.《在編在崗證明》(附件2)和當年本地人事主管部門招聘文件(復印件需加蓋人事主管部門公章);
3.本人為沈丘縣戶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證畢業(yè)證書及《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配偶為沈丘縣戶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及《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時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
5.父母(含公婆、岳父母)為沈丘縣戶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及《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時提供父母(公婆、岳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登記的,還需提供能證明與父母關系的材料。
材料按上述順序排列,先原件后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沈丘縣教體系統(tǒng)“歸雁計劃”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歸雁計劃”實施全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名提供資料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參加調動資格。
(四)面試
1.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時間為10分鐘,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使用;
2.面試內容為現(xiàn)行必修教材(小學五、六年級,初中七、八年級,高中一、二年級),考生可在相應學科指定范圍內任選一節(jié)作為試講內容,面試順序抽簽確定;
3.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按照崗位計劃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按成績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zhí)行。
(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在沈丘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shenqiu.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崗位設置、手續(xù)辦理和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沈丘縣教體系統(tǒng)“歸雁計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錄用人選,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直接安排到高中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安排到缺相應學科教師的城區(qū)學校工作(試用期1年)。由縣編辦、人社、財政、教體等部門負責辦理調檔、入編、設崗、工資等相關手續(xù)。調入教師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上崗前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承諾協(xié)議書》,單方違約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組織領導
沈丘縣教體系統(tǒng)“歸雁計劃”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沈丘縣人民政府網為本次“歸雁計劃”工作的指定信息平臺,有關信息、公告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平臺發(fā)布。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本次“歸雁計劃”實施方案由沈丘縣“歸雁計劃”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394—510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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