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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我縣教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為全面做好今年秋季我縣義務教育優(yōu)質均衡省級評估和國家級驗收工作,進一步深化我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管理體制改革,加速推進師資隊伍優(yōu)化配置,進一步推動我縣“縣管校聘”政策實施,經報請縣政府批準,決定開展城區(qū)小學學校急缺學科教師遴選工作。現(xiàn)將遴選方案公告如下:
一、選招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好中選優(yōu)、擇優(yōu)遴選的原則。
3.打破常規(guī)、破格選拔的原則。
二、選招范圍
本縣鄉(xiāng)鎮(zhèn)公辦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本縣中心城區(qū)公辦中小學校(含四小和六。┖腿h幼兒園教師不得報考。
三、選招崗位
小學283人,具體各學校各學科崗位數量見附件1。
四、選招條件
(一)教齡要求
1.通過統(tǒng)一招聘考試(含省招、“三支一扶”)入職的在編教師須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公辦學校任教滿3周年,通過“特崗計劃”招聘考試入職的在編教師須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公辦學校任教滿4周年,通過定向培養(yǎng)安置的在編教師須在我縣鄉(xiāng)鎮(zhèn)公辦學校任教滿5周年。
2.從縣外學校調回弋陽任教的教師,須累計在公辦學校任教滿5周年。
3.連勝學校、花亭學校、陶灣學校、軸瓦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可以報考。
4.教師參加支教或教體局跟班學習時間,等同于原學校任教時間。
(二)資格條件
1.參加本次選招考試的教師須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近三年教師工作量達到了所在學校的平均工作量(支教教師的工作量由支教受援學校提供,跟班學習教師工作量由跟班單位提供)。
(三)破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在編教師,可不受教齡要求限制:
1.在本縣公辦學校任教期間,榮獲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頒發(fā)的榮譽(部門頒發(fā)的榮譽除外)。論文(征文)、課題、競賽(比賽)、活動(指導學生)等業(yè)績方面的獲獎情況不列入榮譽范圍。
2.在本縣公辦中小學任教期間,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個人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獲得學生素養(yǎng)監(jiān)測或中考前三名(由縣教學研究中心提供名單)。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報考學科市級優(yōu)質課一等獎及以上獎勵。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選招考試
1.在編不在崗或返崗未滿三年者(正常病假、產假除外)。
2.近三學年度內因“六種”行為(違規(guī)招生、有償招生、有償家教、有償托管、有償補課、亂推銷教輔資料等)受到處分者。
3.近三年專業(yè)技術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級者。
4.近三年因違法違紀或師德敗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受到處理者,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受到教體局專項通報處理者。
六、選招方法
(一)發(fā)布選招公告
2023年8月5日,通過“弋陽教育”微信公眾號、教育系統(tǒng)工作微信群發(fā)布選招方案。
(二)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
1.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報名地點:弋陽縣教育體育局五樓會議室。
3.報名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學歷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上打印);
(4)個人報考申請(詳見附件2,須經人事關系所在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5)半年內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張;
(6)學校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證明材料須經人事關系所在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7)近三年師德考核結果(在江西省教師管理平臺打印,并經人事關系所在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8)符合破格選拔條件者須提供相應榮譽原件及復印件。符合破格選拔條件第1點的教師報名時還須提供有關文件或推薦部門出具的證明;符合破格選拔條件第2、3點的教師報名時還須提供縣教學研究中心出具的有關證明。
4.本次遴選采取崗位報名方式,報考者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5.資格審查。由縣教體局聯(lián)合人社局組成資格審查組,負責對參加選招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填寫《報名登記表》。
(三)調整選招崗位計劃
選招計劃5個及以下的學科,開考比例不低于1:2;選招計劃6至10個的學科,開考比例不低于1:1.5;選招計劃11個及以上的學科,開考比例不低于1:1.2。若未達到相應開考比例的崗位,則按比例縮減選招崗位計劃。同時,報請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對選招崗位計劃中縮減的計劃數調整至其他學科。
(四)發(fā)放準考證
2023年8月11日上午,對符合選招條件人員發(fā)放《筆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地點:弋陽縣教育體育局二樓組織人事股。
(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弋陽縣第三小學(暫定)。
3.考試辦法:考試采取標準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命題范圍包含現(xiàn)代教育理念、學生安全教育、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學科專業(yè)知識、學科課程標準、教學案例分析、教育學心理學等與教育教學密切相關的內容。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將在“弋陽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為保護報考教師個人隱私,報考教師可到教體局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
(六)成績計算與錄用
1.以筆試成績作為考生的最終成績。
2.錄用方法:按考生填報的報考志愿分批次錄取,先錄用第1志愿,第1志愿沒有錄用滿再錄用第2志愿,以此類推。同一批次志愿內,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依名次從高到低選崗聘用。
3.若在錄取名額內最后一個名次出現(xiàn)并列,則以教齡長為先,若教齡仍然相同,則同時錄用。
4.若在錄用選崗時出現(xiàn)符合條件且自動放棄者,在報請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按選招學科排名依序遞補。
5.為進一步保障教育教學連貫性,已在中心城區(qū)公辦中小學支教的教師,報考支教學校急缺學科崗位,經筆試入闈后,可以在第一批錄用中優(yōu)先選擇支教學校崗位。
6.凡連勝學校、花亭學校、陶灣學校、軸瓦小學有小學教師報名參加考試,并被其他城區(qū)學校錄用的,根據該校教師崗位核定情況決定是否補錄。若上述四所學校教師不足,則報請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從被錄用人員報考學科中,按報考志愿和名次從高到低依序遞補人員到上述學校。
(七)公示
選招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如出現(xiàn)報考條件不符、考試舞弊違規(guī)違紀者,取消考試成績,所缺名額不予遞補。
(八)關系調動
1.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教師,統(tǒng)一在秋季開學后辦理人事關系調動手續(xù)。
2.因康伯學校正在建設,被康伯學校錄用的教師統(tǒng)一服從教體局工作安排,待康伯學校建成并招生入學后,再返回康伯學校任教并統(tǒng)一辦理錄用教師人事關系調動手續(xù)。
七、選招工作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選招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弋陽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城區(qū)小學急缺學科教師選招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長:林峰
副組長:毛健文、劉茂庭、陳小平、賈永安
巡視員:姚建太、胡云輝、董瑩、賴文瑾
紀檢監(jiān)察:賴志平、龍秋節(jié)
成員:陳林、劉華、楊美英、汪愛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體局,辦公室主任由姚建太擔任,具體負責選招日常工作。
八、其他事項
1.選招全過程,由駐教體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監(jiān)督。
2.公示期間如有人舉報舞弊等違紀情況,一經查實,取消資格,不再遞補。
3.教師本人如提供考試虛假申請,一經核實,下年度專業(yè)技術考核認定為“不合格”,并依規(guī)依紀處理。
4.學校主要負責人在證明材料中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核實,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責任并嚴肅處理。
5.選招中,鄉(xiāng)鎮(zhèn)學校因為被選招教師較多,導致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受到影響的,縣教體局鼓勵其他學校有富余的教師到該校參加支教,并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6.弋陽縣教育體育局負責此次選招方案的最終解釋。
附件:(請點擊下載)
1.《弋陽縣2023年教育系統(tǒng)城區(qū)小學學校遴選計劃》;
2.《參加城區(qū)選招考試申請書》;
3.《證明》;
4.《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