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排2013年教師資格理論考試的通知
市教人字〔2012〕28號
各縣(區(qū)、市)教育局、有關學校: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安排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通知》(晉教人[2012]5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人員范圍
。ㄒ唬┓菍W前教育專業(yè)或非幼兒師范學校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現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ǘ┓切W教育專業(yè)或非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現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高等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ㄈ┓菐煼督逃悓I(yè)畢業(yè)人員(不含免考人員)。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免考人員范圍
。ㄒ唬┥暾堈J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在幼兒師范學;蛴變簩?萍捌湟陨蠈W校學習期間,修學幼兒(學前)教育學、幼兒(學前)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ǘ┥暾堈J定小學教師資格,在中等師范學;驇煼秾?萍捌湟陨蠈W校學習期間,修學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ㄈ┥暾堈J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在師范?萍捌湟陨蠈W校學習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四)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或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在本科及其以上學校學習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
。ㄎ澹┥暾堈J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前期學歷為師范教育類?疲ú缓W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且在學期間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成績合格,后取學歷為師范教育類或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本科畢業(yè)人員。
(六)已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參加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筆試科目均合格的人員。
。ㄆ撸┧猩暾堈J定教師資格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修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且成績合格與否,以申請人的檔案記載為準。
三、教育理論考試內容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
四、教育理論考試科目參考用書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規(guī)劃教材《幼兒教育學基礎》、《幼兒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的參考用書為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的教師職業(yè)道德考試參考用書為《新世紀教師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連秀云主編,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
以上各類參考用書,市教育局不組織統(tǒng)一征訂。
五、教育理論考試具體事宜
。ㄒ唬﹫竺
2013年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登陸晉中教育網(http://www.jzedu.net)進行報名。
1.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如實提交個人信息。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不能再進行修改。
2.同一申請人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類型。
3.報名、筆試、資格認定必須使用同一身份證。
4.報名人員應對網上提交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供不實信息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
。ǘ├U費
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繳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1]83號)規(guī)定,教育學考試費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學考試費每人3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ㄈ﹫竺袄U費時間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7日—1月14日。
2.繳費時間:2013年1月7日—1月18日。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3年2月27日—3月2日。
。ㄎ澹┛荚
2013年3月3日上午舉行。考試地點設在晉中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荚囆问綖殚]卷、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六)資格復審
考試成績公布后,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荚嚥缓细袢藛T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七)頒證
經資格復審,符合報名條件且各科成績全部合格或單科成績合格的人員,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發(fā)《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山西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單科合格證》(以下簡稱《單科合格證》)!渡轿魇〗逃龔d教師資格認定教育理論考試合格證》和《單科合格證》有效期為5年,5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重新參加考試。
六、其它要求
。ㄒ唬└骺h(區(qū)、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有關學校要盡快采取多種有效方式及時通知到需要參加考試的人員,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向大中專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廣泛宣傳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程序,使有志從事教師職業(yè)、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及時了解有關信息,積極報名,做到宣傳、組織到位,工作質量到位,切實保證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順利進行。
(二)各縣(區(qū)、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對本轄區(qū)內所有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在職教師所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凡現從事教師崗位學段、學科與已取得教師資格類型不一致的,應要求教師申請新的教師資格證書。
。ㄈ└叩葘W校教師資格教育理論考試由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
本通知與《山西省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細則》第12條、19條第(4)(5)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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