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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都江堰市人才引進相關政策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6名。本次人才引進為事業(yè)單位編制內招聘,引進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實行事業(yè)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附件1)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yè)人員及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要求且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yè)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符合應聘資格條件要求且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聘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負。高校畢業(yè)證書所載專業(yè)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yè)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yè)的認定證明。
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國內的專業(yè)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留學所學專業(yè)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yè)為相似專業(yè)的可視為專業(yè)資格條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人才引進。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在編人員報考,須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5.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應聘資格條件(附件1)。
6.符合《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2022年6月6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有違反其它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yè)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三、報名及資格校驗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報名地點: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瞻遠樓大廳(都江堰市玉堂街道玉府路622號)。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時間如有調整,調整情況將提前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予以發(fā)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并現場審核方式進行,不設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2年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等信息。
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2022年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附件2);
2.個人1寸免冠照片2張;
3.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學信網打印)。
5.2022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
證明材料或就業(yè)推薦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證所載的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
6.國外(境外)學歷應聘人員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7.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同時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書面材料。
8.委培、定向應屆畢業(yè)生須同時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報名審核通過后,現場發(fā)放筆試通知書。
(三)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考本公告中的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以及其他資格條件,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試時間、地點和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申論》。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
3.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確屬急需緊缺專業(yè)、特殊崗位或符合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條件的,經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開考比例可放寬至2:1。崗位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22年6月15日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4.筆試時需攜帶本人《筆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二)面試
1.面試通知書領。好嬖囃ㄖ獣I取人員名單根據面試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通知書領取環(huán)節(jié)。面試通知書領取人員名單及領取時間、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方式:專業(yè)能力測試(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試比例:同一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為3: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報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放寬至2:1;若達不到2:1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由都江堰市委黨校以劃定折合后考試總成績分數線的方式報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組織面試。
(三)總成績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五、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因總成績相同,造成名次并列,無法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的,按面試成績排序;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一)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二)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且僅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若依次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進入考察人員因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進入體檢和考察。若依次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七、公示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因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一)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人才引進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人才引進的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后,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從聘用之日起,在都江堰市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離都江堰市。
八、紀律和監(jiān)督
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規(guī)定要求開展人才引進工作,為保證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咨詢電話: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028)87282697
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028)89741026
監(jiān)督電話:中共都江堰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028)61929141
九、特別提示
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或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都江堰市人社局和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無關,特此提醒。
1.2022年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docx
2.2022年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面向社會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x
中共都江堰市委黨校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