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區(qū)教體局、市直各教育單位:
根據《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辦法(試行)》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陜教師〔2012〕66號)精神,現就做好全市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擬申請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申報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能夠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學歷條件。以《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為準。申請專業(yè)要求必須與所學專業(yè)與相同或相近。(不相同不相近的專業(yè)及不屬于教師序列的專業(yè)不在報名范圍內)。
3.身心條件。(1)中國公民,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2)體檢執(zhí)行《陜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陜教師〔2009〕17號)的相關規(guī)定,但應取消對乙肝項目的檢查。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還應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后兩項指婦科)檢查項目;(3)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幼兒園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4.戶籍條件。已取得相應學歷的商洛籍人員(以身份證或戶籍證為準),或雖非商洛籍人員,但已與商洛市內企事業(yè)單位簽訂就業(yè)協議的也可申請參加考試(經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部門簽章)。
5. 報名范圍。已取得相應學歷的社會人員和商洛本地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師范應屆畢業(yè)生(限于商洛學院和商洛職業(yè)技術學院的非師范應屆畢業(yè)生)。外地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商洛不予受理。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1、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
時間為: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考試科目為:《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4門課程?荚囍笇в脮姼郊1。
2、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
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合格人員,經體檢、思想品德鑒定、普通話測試合格后,方可參加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其申請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提交學歷證件的專業(yè)保持相同或相近。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在基礎理論考試成績公布后由市、縣教體局確定,并向考生公布。
四、考試報名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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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取得相應學歷的社會人員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15日在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區(qū)教體局報名。
2、非師范應屆畢業(yè)生(限于商洛學院和商洛職業(yè)技術學院的非師范應屆畢業(yè)生),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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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報考教師資格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電子備案表,在縣區(qū)教體局進行資格審查,登記相關信息。
2、補考人員,持《陜西省教師資格基礎理論考試成績證明》在各縣區(qū)教體局報名,各縣區(qū)教育局認真核對補考科目(在陜西教育網教師資格成績欄目進行查詢驗證),收取成績證明復印件,本人必須在復印件上注明補考科目并簽名。補考人員在各縣區(qū)報名處繳納補考費用,并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縣區(qū)序號)。
3、商洛學院和商洛職業(yè)技術學院應屆非師范畢業(yè)生采取自愿的辦法,在學校集中報名。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及學校證明。
。ㄈ┦薪處熧Y格認定辦公室復審資料
各縣區(qū)教體局、商洛學院、商洛職業(yè)技術學院于2013年1 月20日前將“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報名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用Excel表格制作(附件2),連同申請考試人員材料上報市教育局。(首次報考人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畢業(yè)證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電子備案表;補考人員提交成績證明復印件。)經市教育局復審后確定培訓及考試人員名單。
經市教育局審查,符合教師資格報考條件的人員參加培訓和考試。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取消報名資格。被取消報名資格的人員由縣區(qū)教體局通知本人。
(四)培訓
根據《陜西省教師資格考試辦法(試行)》規(guī)定,凡首次報考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經市教育局復審合格的首次報考人員于2013年2月19日在商洛電大報到,2月19—3月19日參加培訓。報到時按照規(guī)定繳納培訓和考試費用,并攜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張。
培訓時間:詳見商洛電大公告
。ㄎ澹╊I取準考證時間
所有參加考試的人員于2013年3月29—30日到商洛電大領取教師資格考試準考證,3月31日參加考試。
五、成績公布。
4月中下旬,考生和各認定機構可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詢并打印考試成績單。
六、考試費用
按照陜西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行函〔2011〕60號文件執(zhí)行。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按25元/科,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120元/次。
七、注意事項
1.各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確定專人負責,把好報考資格審查關和補考科目關,做好教師資格考試的政策宣傳、報名、培訓及考試等相關工作。
2.各縣區(qū)教體局、各高校要提醒廣大考生認真研讀國、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領會其精神實質,把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作為獲取教師資格、從事教師職業(yè)的前提條件和唯一途徑。為便于考生參加考試,本次考生報名采取就近原則,符合報名條件的社會人員可直接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請;參加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應按規(guī)定在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教師專業(yè)技能考試,并確保學用一致。
3.申請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以申請人正式畢業(yè)證書作為依據。其中,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及高中(含職業(yè)中學)畢業(yè)學歷視為不合格學歷。黨校學歷(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招生的專業(yè)除外)不能作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專科畢業(yè)后獲取碩(博)士學位者,如不能證明其具備碩(博)士研究生同等學歷的,不能作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凡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統一格式證明。各種非學歷培訓證明及結業(yè)、肄業(yè)證書(證明)等不能作為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有效證件。
4.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對于提供虛假證件參加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的,以騙取教師資格論處,各縣區(qū)教體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場收繳其虛假證件,并及時將其基本信息(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和虛假證件送交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
其它未盡事宜,請及時與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
聯 系 人:郭建軍、田燕蘋
各縣區(qū)教體局聯系電話:
商州區(qū)教體局 2390670
洛南縣教體局 7322435
丹鳳縣教體局 3386836
商南縣教體局 6366972
山陽縣教體局 8383782
鎮(zhèn)安縣教體局 5325871
柞水縣教體局 4343581
商洛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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