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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關于加強和改進我省貧困地區(qū)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fā)〔2006〕48號)等文件規(guī)定,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xiāng)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人才保障,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望謨縣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簡章、網絡報名、考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職位
1.招聘計劃:此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120名。
2.招聘職位:各招聘職位詳見《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統(tǒng)一簡稱《招聘職位一覽表》,招聘專業(yè)請以《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yè)參考目錄(試行)》(附件4)為準,嚴格按《招聘職位一覽表》上所需專業(yè)執(zhí)行,所需專業(yè)均含小方向。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如有同時填報兩個及以上職位的,經查實,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2021屆畢業(yè)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體職位學歷要求詳見《招聘職位一覽表》。
2.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到望謨縣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含望謨縣招募的脫貧攻堅大學生青年志愿者)。
3.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在望謨縣原任或現任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入伍前屬于望謨縣戶籍且從望謨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2014年、2015年望謨縣委托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委培生(不受戶籍限制)。
6.定向望謨縣專科層次農村訂單免費醫(yī)學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
7.望謨縣建檔立卡戶。
8.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含2019、2020年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3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縣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的村干部年齡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0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4.限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指截止2021年10月11日前具有望謨縣戶籍或《居民身份證》號為522326開頭的。
5.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畢業(yè)生、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或學習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2019年、2020年畢業(yè)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對待。
6.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職位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望謨縣在職、在編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我縣工勤人員、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2.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仍在崗(含2021年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人員)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5.服兵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或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7.正被紀檢監(jiān)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
8.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情形;
12.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統(tǒng)一在網上進行。本次招聘考試1001至1006、1007(01、02、03、04、05、06)、1008至1011職位要求報名人數需與招聘計劃數達2:1比例,凡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職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或取消;其余職位不設置開考比例,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進行開考。調整或取消情況將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辦商改單位同意后,改報其他職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5日17:00。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47.108.187.89/)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暨加分申請表》附件2),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提交報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人員反饋報名是否成功。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報名結束后,將在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47.108.187.89/)網站公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以繳費人數為準),供報名人員參考,由于報名人數多、容易造成網絡擁擠,請及時報名。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
1.資格初審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招聘辦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審核完畢。招聘辦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考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確認。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工作人員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予以“審核未通過”確認,并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
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報名期間由報考人員提出申請,經縣招聘辦審核同意后,由資格初審單位進行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有關初審人員的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碼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縣招聘辦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由資格初審單位進行修改。
3.2021年10月15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21年10月16日17: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辦10月16日17: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為準),如聯(lián)系電話有更改請及時與望謨縣招聘辦公室聯(lián)系,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lián)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7:00期間登錄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47.108.187.89/)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報名不成功。通過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9:00期間,登錄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47.108.187.89/)打印筆試準考證。
(三)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在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時選定“加分類別”進行加分,原則上根據考生所填信息先進行預加分,待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加分確認,對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其加分資格。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照顧,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獲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獲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戶籍農村計生“兩戶”(夫妻雙方均為農村農業(yè)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加5分。
(4)入伍前屬于望謨縣戶籍且從望謨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申請加分的考生在筆試前進行預加分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3.加分確認及審查
加分審查工作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實施,在資格復審時進行,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另行公布。
五、考試
(一)考試方式
各類招聘人員實行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分類擇優(yōu)聘用。教育類職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醫(yī)學類職位和其他類職位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1.醫(yī)學類和其他類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加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則另行出題復試擇優(yōu)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對象。未完成復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資格。
2.教育類筆試成績須達到90分(含加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若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折算后加上加分出現末位并列時,同時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辦負責組織,統(tǒng)一進行。筆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各類筆試總分均為150分,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
1.筆試內容:醫(yī)學類職位筆試科目為《醫(yī)學基礎知識》;教育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專業(yè)基礎知識”;其他類職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21年11月13日 上午:09:00—11:30。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4.查詢筆試成績,請關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
注: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調整筆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縣招聘辦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轉告,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覽網站發(fā)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資格復審對象。
(1)醫(yī)學類和其他類為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含加分)及以上,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2)教育類為筆試成績須達到90分(含加分)及以上,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職位計劃數1: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3)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3.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yè)證書;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3)“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供服務證明或執(zhí)基層項目服務證書;
(4)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任職文件或證書(證明須注明任職起止時間);
(5)定向望謨縣專科層次農村訂單免費醫(yī)學畢業(yè)生出具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望謨縣建檔立卡戶填寫《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建檔立卡戶考生證明》(附件3);
(7)我縣在職在編工勤人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望謨縣外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及本地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報考限望謨縣戶籍或望謨縣生源的需提供戶口簿;
(9)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詳見《招聘職位一覽表》);
(10)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過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4.申請加分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獲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農村計生“兩戶”(父母雙方均為農村農業(yè)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絕育”戶)家庭子女的考生須提供《農村獨生子女證》、《農村二女絕育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及本人戶籍所在地市(縣)計生局出具相對應的證明材料;
(4)入伍前屬于望謨縣戶籍或望謨應征入伍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如不能提供證件的,須到望謨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相對應的證明材料;
(5)在資格審查規(guī)定時間內,對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實、不齊的,取消加分資格;
5.委托他人代審的,須同時提交委托書正本、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委托報名的,報名信息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若出現問題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6.資格復審合格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名單由縣招聘辦向社會公示。
(四)面試
1.高中教師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幼兒園教師面試采取“無生教學”課堂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100分),小數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
2.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3.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4.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辦法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自行閱知,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若教育類同一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則另行出題復試擇優(yōu)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對象。此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再進行加分,以筆試卷面成績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對象,未完成復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資格。
(五)總成績計算
考試成績按職位分類統(tǒng)計。
1.教育類總成績=(筆試成績÷1.5+加分)×60%+面試成績×40%;
2.醫(yī)學類和其他類總成績=筆試成績÷1.5+加分。
六、體檢
各職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凡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體檢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考察
經考試、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各用人主管單位負責實施?疾靸热葜饕ǎ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考察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考察組在考察時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招聘辦。
3.在考察中,經縣招聘辦審定,有本《招聘簡章》“第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聘用審批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按照《關于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有關待遇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8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轉為正式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報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在服務期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二)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fā)生。
(三)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培訓班。
(四)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對于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的考生,無論進入招聘的哪項程序,一經發(fā)現查實,將立即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對違反聘用紀律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個人學籍檔案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在招聘工作中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十、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相關信息均在望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gzwm.gov.cn/)上發(fā)布(如簡章、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并相互轉告,縣招聘辦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一、本簡章由望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望謨縣考試中心:0859—4616640;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節(jié)假日除外。
監(jiān)督電話: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室:0859—4610640。
附件:
1.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2.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暨加分申請表.doc
3.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建檔立卡戶考生證明.xls
4.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yè)參考目錄(試行).rar
5.望謨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防疫方案.docx
望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