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學年浙江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公告【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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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qū)域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經中共海曙區(qū)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海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海曙區(qū)教育局決定面向高校畢業(yè)生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扇」_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第二類崗位)、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學校及崗位
共招聘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70名。其中,初中語文5名、初中數學2名、初中英語3名、初中科學2名、初中社會1名、初中美術1名、初中體育(籃球)1名、初中信息技術1名、小學語文①11名、小學語文②12名、小學數學12名、小學英語3名、小學科學2名、小學音樂1名、小學音樂(管樂)1名、小學體育3名、小學體育(足球)1名、小學信息技術5名、小學美術3名。具體招聘學校和招聘指標數詳見《寧波市海曙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2021學年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二批)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要求(附件2);
4.招考對象: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yè)生,且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0年、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且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碩士研究生及以下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下,即199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5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報考范圍及其他要求,詳見下表。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時間:2020年10月23日22:00-2020年10月30日22:00。應聘人員通過https://wj.qq.com/s2/7412583/4b6a/網址或手機掃描二維碼,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確認
時間:2020年11月3日9:00-16:00
地點:寧波市海曙區(qū)青少年宮(寧波市海曙區(qū)豐柏街21號),請從通途路邊上1號門進入。
(1)應聘人員按“現場確認材料清單”(附件5)規(guī)定,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時,工作人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現場發(fā)放準考證;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減該崗位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現場確認后在海曙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發(fā)布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公告。
(4)應聘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分兩類崗位進行。
第一類崗位:中小學語文、中小學數學、中小學英語、中小學科學、初中社會
1.考試形式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部分。
2.初試
初試時間初定于11月5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初試。
初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初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指標數4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指標數5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如遇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初試成績和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于初試結束后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guī)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筆試與試講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水平和教材教法分析等綜合能力。試講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筆試和試講滿分均為100分,試講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試講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荚嚦煽円约皡⒓芋w檢人員名單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第二類崗位:中小學體育、中小學美術、中小學信息技術、小學音樂
1.考試形式
考試分初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三個部分。
2.初試
初試時間、地點、內容、形式同第一類崗位。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比例確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如遇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形式同第一類崗位。此環(huán)節(jié)測試對象全部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淘汰人員除外)。
4.專業(yè)技能測試
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初定于11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將在海曙區(qū)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專業(yè)技能測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guī)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專業(yè)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特長。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