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上公布。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攜帶的證件或證明如下:《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教師資格證的必須提供);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之前持加蓋學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參加資格復審。
戶口在區(qū)外的錫林郭勒盟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錫林郭勒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錫林郭勒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報考“項目人員”定向招聘崗位的考生,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的,須提供自治區(qū)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屬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以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報考人員故意隱瞞工作經歷,不提交所在單位或企業(yè)同意應聘證明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4.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五)面試
1.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通知書》上注明面試時間、考場地址、需攜帶的證件及面試須知等。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要求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須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滿分為100分。音、體、美崗位面試以專業(yè)技能測試及模擬講課(備課40分鐘、講課10分鐘,下同)方式進行,兩項考試所占比例詳見《面試通知書》。其他崗位面試以模擬講課方式進行。面試時使用蒙漢英三種語言進行,漢語授課崗位及蒙古語授課漢語文崗位必須用漢語面試,其他蒙古語授課崗位必須用蒙古語面試,英語崗位全部用英語面試。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面試的,按零分處理。面試人員集中封閉后提供講課內容。
3.面試環(huán)節(jié)當日內,同一崗位的面試人員在同一考官組并使用同一套試題。評委現(xiàn)場打分,當場公布成績。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所有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5.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時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七)體檢與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如面試成績也并列的,通過加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復檢的,應在接到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進行復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3.體檢通過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疾旃ぷ靼凑沼嘘P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應組成考察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個人誠信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與聘用
1.對考察合格人員在報名網站公示。公示期間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擬聘人員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列編招聘,以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fā)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fā)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在服務期限內,不得調離、辭職或以借調名義離開聘用單位,否則按違約處理。初次就業(yè)的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和列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聘用地區(qū)同類崗位工資標準執(zhí)行。
四、報考人員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一)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報考人員須通過全區(qū)一體化政務服務客戶端“蒙速辦”APP、“蒙健康”APP申領“健康碼”,并于考試當天按照要求出示!敖】荡a”為綠碼、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敖】荡a”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但無干咳、發(fā)熱(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以下稱相關癥狀)的人員,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或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非綠碼的人員,以及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且有相關癥狀的人員,須在自治區(qū)內定點醫(yī)院進行診治,并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xiàn)相關癥狀的人員,應當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盟教育局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期間,報考人員應自備口罩,除身份確認、面試答題環(huán)節(jié)以外,須全程佩帶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五)報考人員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荚嚾罩14天內,考生應盡量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行、居。槐M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qū)域人員接觸;盡量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六)報考人員應當服從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試現(xiàn)場管理。經現(xiàn)場醫(y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報考人員,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七)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含二連浩特市招聘崗位)由錫林郭勒盟紀委監(jiān)委駐盟教育局紀檢組、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組和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全程監(jiān)督;二連浩特市招聘工作由二連浩特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教育科技局紀檢組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全程監(jiān)督。
(二)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xiàn)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四)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六)本次公開招聘簡章在錫林郭勒盟教育局門戶網站和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信息網(http://www.xmpta.org.cn/)發(fā)布。其他招聘相關信息在錫林郭勒盟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七)咨詢電話和舉報電話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0479—8268941(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舉報電話:
0479—8221201(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錫林郭勒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錫林郭勒盟2019年度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表.xlsx
2.錫林郭勒盟2019年度公開招聘中學(含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崗位表.xlsx
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