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fā)區(qū)補充招聘新任教師方案【60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1日-17日
為進一步優(yōu)化師資隊伍建設,推進開發(fā)區(qū)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8〕9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區(qū)實際,現就2019年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fā)區(qū)補充招聘新任教師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應、往屆全日制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條件(7個崗位,共60人)【點擊查看】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開發(fā)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具體招聘工作由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區(qū)人社局參與對招聘工作組織的指導和實施方案的監(jiān)管,宣教系統黨委紀委對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1日-17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數字服務大廳-教師招聘考試)。
3.資格初審:由開發(fā)區(q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
4.注意事項:每位應聘者報考1個崗位(只能報考一個縣區(qū)的一個學科,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各學科不能兼報)。
5.崗位確定:經資格初審后,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崗位不開考;崗位招考數較多,而報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不開考和減少招考人數的職位由開發(fā)區(qū)招聘領導小組統一對外公布,并報市人社局備案。
(二)筆試加分:按照省、市有關規(guī)定,符合《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2009]221號)、《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yè)工作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等4個文件中關于筆試加分規(guī)定(具體內容見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請(在筆試百分制中加分)。
擬加分對象須隨帶個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莆田籍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須登錄莆田市衛(wèi)計委或莆田市公務員局網站下載加分審核表,逐欄填寫后送村、鄉(xiāng)鎮(zhèn)<街道>、縣區(qū)衛(wèi)計局三級聯審)于2019年7月19日向北岸教育局人事股(管委會機關綜合樓110室,咨詢電話:0594-5952913)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資格。加分考生材料審核認定后,名單將在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fā)區(qū)網站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通知公告欄”(以下簡稱“北岸管委會網站”)上予以公示。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按照每個崗位聘用計劃數的3倍,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崗位比例范圍內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擬進入面試考生名單將在北岸管委會網站公布。
2.資格審核:2019年7月23日,開發(fā)區(qū)招聘領導小組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書面材料審核,資格條件的確認以此審核為準。進入面試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放棄或資格不符的,予以該崗位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對象放棄或資格不符的面試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資格審核主要是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并通過查驗有關證書、文件資料和本人身份證等方式,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面試對象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畢業(yè)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生成績檔案表(學業(yè)成績表)、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屆時,應屆畢業(yè)生尚未領取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的,可先隨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生成績檔案表(學業(yè)成績表)、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此審核為準。在嚴格審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審核的嚴肅性。資格審核具體事項將在北岸管委會網站公布。
通過考生憑筆試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區(qū)參加面試。
3.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會網站公示)。
4.面試辦法:高中數學和生物、初中數學、小學語文學科采取課堂片段教學的辦法;幼兒園學科采取課堂片段教學與專業(yè)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5.面試內容與分值:
(1)高中數學和生物、初中數學、小學語文學科教師招聘面試,統一采取編寫教案、課堂片段教學的辦法,屆時由評委在面試指定教材中,隨機設定若干課題,同一學科考生抽簽確認面試順序后,由第1位面試考生隨機抽取一個(同一學科同一課題,下同),根據抽選課題的教學內容,設計教學方案時間50分鐘,不評分,然后進行課堂片段教學(時間8分鐘),評委予以評分,課堂片段教學成績?yōu)槊嬖嚦煽。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2)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統一采取課堂片段教學與專業(yè)技能測試相結合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課堂片段教學由考生從評委設定的若干課題(語言或科學領域)中,隨機抽選一題進行教學方案設計,設計教學方案時間50分鐘,不評分,然后進行課堂片段教學(時間8分鐘),分值8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分值20分,測試的內容為“彈唱”(邊彈邊唱,樂器為電鋼琴,由區(qū)招聘領導小組提供),由考生從評委設定的若干課題(藝術領域)中隨機抽取一個,根據抽選課題的教學內容進行彈唱。
6.使用教材:以現行開發(fā)區(qū)中小學、幼兒園使用教材為準。
(1)高二數學: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數學》,選修2-2(理科),湖南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第2版)
(2)高二生物: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生物3必修穩(wěn)態(tài)與環(huán)境》,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
(3)八年級數學:義務教育教科書《數學》八年級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9月第一版)。
(4)小學語文:義務教育教科書《語文》三年級下冊,人民教育出版社。
(5)幼兒園:福建省幼兒園教師教育用書《領域活動指導》大班上冊,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第2版)。
7.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考生得分。所有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各學科考生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
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面試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所有考生的考試成績在北岸管委會網站上公布。
8.評委組成:面試評委由區(qū)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隨機抽調,每組由7人組成。
面試的具體事項屆時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會網站公示)。
(四)考核
1.考核對象: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核對象,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確定為考核對象。若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名額出現考試總分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進行加試面試,并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
2.考核辦法:考核由開發(fā)區(qū)教育局組織實施(樣表見附件2)。
(五)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會網站公告)。
2.體檢地點: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綜合性公立醫(yī)院。
3.體檢對象:經考核合格的應聘對象。
4.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逾期視為放棄,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對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當日未按要求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的視同放棄。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量,擇優(yōu)確定,并在北岸管委會網站上公示五個工作日。
入聘簽約時,入聘對象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簽約。所有入聘對象均須隨帶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無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資格。入聘對象按考試總分高低依次選擇學校。不按時參加簽約的,視同放棄資格。入聘簽約時間另行在北岸管委會網站通知。
(七)遞補
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體檢、考核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遞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提出明確的政策規(guī)定理由并報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情況及時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備案。
五、注意事項
1.新招聘教師實行最低5年服務年限制度。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均在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fā)區(qū)網站(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通知公告欄”上予以公示,不在逐個電話通知,敬請及時關注。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開發(fā)區(qū)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北岸開發(fā)區(qū)2019年補充招聘新任教師崗位設置一覽表
2.開發(fā)區(qū)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聘用審查表
3.加分政策文件:
①《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閩人發(fā)〔2006〕10號)
②《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就業(yè)政策的通知》(閩人發(fā)
〔2009〕221號)
③《關于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女兒在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時給予加分的通知》(莆政辦〔2012〕225號)
④《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人才家屬子女就業(yè)工作的通知》(莆委辦〔2010〕64號)
莆田市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fā)區(qū)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