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tǒng)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我縣教師隊伍,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在編教師500名,其中中小學教師470名、幼兒教師3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團結同志,作風正派,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四)符合相應的學歷、年齡及戶籍條件:
1、本次招聘中計算年齡的基準時間為2018年3月31日。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3月31日之間出生);
2、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各崗位學歷要求詳見《2018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報考者,大專學歷須為全日制;
3、2018年免費男幼兒教師崗位限沛縣生源;其余崗位不限戶籍;
4、具備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相應教師資格證是指任教學科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任教學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5、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五)符合應聘崗位中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見《2018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六)具備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其他不適宜從事事業(yè)單位崗位工作的人員。
應聘人員與招聘的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沛縣人民政府網(wǎng)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
(http://zfxxgk.px.gov.cn/xxgkzml/xxgk_index.shtml)、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wǎng)址:http://zp.pxhrss.gov.cn
考生也可登錄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查詢報名入口。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8年4月10日--16日9:00--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18年4月10日--17日9:00--17: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18年4月10日--18日9:00--17:00。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18年4月10日--19日9:00--17:00。
繳費確認時間:2018年4月10日--20日9:00--17:00。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48小時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通過后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繳費方式:應聘人員網(wǎng)上繳納報名筆試費用100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0Kb以下)。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2.應聘人員憑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未進行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以在報名期限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并負責對外解釋。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初審不合格決定時,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jù)。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陳述申辯。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2018年沛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在公告發(fā)布網(wǎng)址上進行公布。不能開考的崗位,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負責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對照條件在原報名網(wǎng)址重新報考其他崗位(網(wǎng)上重新報名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14:00--17:00)。重新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放棄報考其他崗位的,將退還報名筆試費用。
4.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8年4月27日--28日,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wǎng)址自行下載打印。
三、考試方式、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幼兒教師、音樂、美術、武術、擊劍教練員崗位)。
(一)筆試
筆試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不含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及武術、擊劍教練員崗位)為相應學科專業(yè)內容(約占60%),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約占40%)。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及武術、擊劍教練員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荚嚂r間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沛縣教育局共同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從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并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進行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1)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證);(2)往屆生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須提供在學信網(wǎng)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大專學歷及非全日制學歷應聘者不需提供學位證(下同);(3)應聘武術、擊劍教練員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運動員證書,同時省級及以上專業(yè)隊退役運動員還須提供體育部門批準入隊、退隊證明,解放軍隊退役運動員還須提供進入專業(yè)隊的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明;(4)報考幼兒教師(崗位代碼55)的沛縣籍免費幼兒男師范生,還須提供培養(yǎng)就業(yè)協(xié)議書和相關證明。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lián)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復審,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其他協(xié)議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最遲在體檢前提供,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和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與網(wǎng)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復審不合格決定前,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jù),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jù),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復審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資格復審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人員,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合格后,考生繳納面試費用100元,并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沛縣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fā)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