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裝學院于1959年2月建校,是我國第一所以服裝命名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根據(jù)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依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一、基本條件
1. 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2.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恪守工作紀律,身心健康。
3. 有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敬業(yè)、奉獻和團隊精神,實事求是,踏實肯干。
4. 具備履行應聘崗位所需的學科背景、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
5. 具有海外留學背景或有豐富行業(yè)實踐經驗者優(yōu)先。
6. 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要求。
7. 京外戶口引進人才、非京生源應屆生需符合進京條件。
二、需求崗位
序號 |
部門 |
崗位 名稱 |
崗位級別 |
要求 |
人數(shù) |
1 |
學生工作部、武裝部、學生處(大學生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合署辦公 |
學生輔導員 |
專技十二級及以上 |
博士。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有學生工作或輔導員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專業(yè)不限。 |
2 |
2 |
教務處(教學質量監(jiān)控與評價辦公室) |
教學管理研究 |
專技十二級及以上 |
博士。教育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等相關專業(yè),有實踐經驗者優(yōu)先。 |
1 |
三、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計劃。
2. 發(fā)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資格審查。各部門將符合條件的初選人員名單報人事處進行審核。人事處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初步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并轉交相關部門進行初試。
4. 部門初試。各部門招聘小組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初試,初試對于不同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筆試、面試、試講、能力測試等多種方式進行,部門招聘小組對應聘人員的初試情況進行排名,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3比例確定復選人員(若實際結果不足1:3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
5. 學校復試。學校統(tǒng)一組織筆試、專家評審及面試工作,筆試圍繞崗位需求,突出行業(yè)、專業(yè)和崗位特點進行分類命題;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答辯。學校聘用委員會依據(jù)考生筆試、專家評審和面試表現(xiàn)等綜合情況,對教師崗位和其他崗位在全校范圍內分別進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崗位總量內確定擬聘人員。
6. 身體檢查。安排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zhí)行。
7. 閱檔復查。通過閱檔等形式對擬聘人員的基本情況和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8. 確定聘用人選并公示。根據(jù)復核和體檢結果,經學校研究確定最終聘用結果,并進行公示。
9. 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報名辦法
請登錄北京服裝學院招聘系統(tǒng)(網址:www.edu.cn/bift)錄入個人信息。簡歷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15日。
聯(lián)系人:相洪貴 聯(lián)系電話:64288353
北京服裝學院人事處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