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校對教學人員的需求,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我校2012年面向社會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對象
具有廣州市戶籍(不含增城市、從化市,下同)并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
二、擬招聘的崗位、專業(yè)和人數
根據2012年我校教師的需求狀況預測,我校擬招聘的崗位主要為專業(yè)技術十二級崗位(錄用后將根據我校專業(yè)技術崗位的空缺情況,經競聘后再聘用到相應的崗位),專業(yè)是學前教育。
三、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廣州市戶籍不含增城市、從化市,下同)。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按照穗府〔2003〕72號文執(zhí)行。
6.無違紀違法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廣州市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學前教育專業(yè)本科或以上學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具有初級或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證,三年或以上學前教育專業(yè)教學工作經驗,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有學術專著或教學成果者優(yōu)先。
(三)報考者的學歷、學位和專業(yè)技術資格,須經國家承認。年齡、工作經歷和專業(yè)技術資格年限計算以2012年8月31日為界(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例,即要求報考者須是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四、獲聘者的待遇和管理
(一)獲聘者根據專業(yè)技術職務及受聘崗位,享受番禺區(qū)相應職級公辦教師的待遇。
(二)按照廣州市和番禺區(qū)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的有關規(guī)定管理。
五、公開招聘的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集中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本人親自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2.報名地點:廣州市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橋南校區(qū)三樓學校辦公室(南珠路61號)
3.報名時間:2012年8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5:00時。
4.報名時應聘者須提供的證件、資料及有關要求:
(1)提供本人《2012年廣州市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需貼上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份。應聘人員必須在“本人承諾”欄中親筆簽名。
(2)教師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及其鑒定證明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及其它相關的證明材料。
以上人員學歷學位的鑒定證明,可由番禺區(qū)人才交流管理辦公室代辦(聯系電話:020-84621543)或自行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辦理。資格審查時未能提供鑒定證明的,可先提供辦理鑒定證明的回執(zhí),獲得聘用資格后再補交。
5.應聘人員報名同時接受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與本人提交的《2012年廣州市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上填寫的情況一致,在面試期間我校還可隨時再進行資格復審,如有弄虛作假,即取消面試資格。
6.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于2012年8月16日到我校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而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二)考試
1.采取筆試和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
2.筆試初定在2012年8月17日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是教育法律法規(guī)及教育公共知識,不指定參考教材,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報名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于2012年8月20日左右在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網站公布。
4.面試內容分二部分,其中專業(yè)理論(面談,了解面試人員對本專業(yè)知識的研究)占40%,專業(yè)技能(試教或說課)占60%,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考試成績按筆試與面試4:6比例合成計算?荚嚦煽兒细穹謹稻為60分,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體檢
在總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崗位的擬聘人數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進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網站上公布。體檢時有冒名頂替等作假行為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
(五)確定擬聘人員
1.根據應聘者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2.擬聘用人員名單確定后,在番禺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區(qū)人社局網站(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我校可視實際情況在參加考試且成績在60分及以上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替補。
(六)辦理接收手續(xù)
對確定擬聘用的教師,按相應的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引進、接收和聘用手續(xù)。
六、其他相關內容
(一)報考人員應主動將報考意向知會本人現所在單位,并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才可報考。因未經所在單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單位聘用等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本招聘通告解釋權在廣州市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
(三)聯系及咨詢辦法
通訊地址:廣州市番禺區(qū)橋南街南珠路61號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
郵政編碼:511400
聯系電話:34587615
聯系人:梁炳耀
投訴電話:39106668
附件:2012年廣州市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doc
廣州市番禺區(qū)工商職業(yè)技術學校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