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干部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交通干部學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交通干部學校為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市大龍駒塢。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2名,均為專業(yè)技術崗位(八級及以下)。
招聘對象不限。其中應屆畢業(yè)生應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視同對待。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
(一)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交通運輸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教育學;
(二)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12月17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全部采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7日24時前(以應聘郵件發(fā)送時間為準),將報名表(樣式見附件)、本人近期免冠彩照(pdf或jpg格式)、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正在申請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提供申請資料)、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的掃描件發(fā)送到電子郵箱:zrb@zjjtedu.cn(郵件主題設為“招聘崗位名稱+姓名”),逾期報名無效。
2、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浙江省交通干部學校網(http://www.zjjtedu.cn)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原因。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足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將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具體安排將在指定網站公布。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綜合性知識,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書籍。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參加筆試人數不足5倍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和資格復審有關安排另行在我校網上通知。
入圍面試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屆時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員遞補。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面試后,在指定網站公布考試結果。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體檢費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我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不能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xù)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省交通干部學校網站(http://www.zjj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www.zjt.gov.cn,信息公開/人事管理);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www.zjhrss.gov.cn,政務公開/專題專欄/機關事業(yè)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省交通干部學校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監(jiān)督機構及聯系方式:省交通運輸廳,0571-87804906(人事處),87800911(機關紀委)。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jiān)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組織人事部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5396006
附件: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xls(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