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規(guī)定,經研究,湘潭市岳塘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5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1、小學教師35名,具體招聘崗位與計劃見《2012年湘潭市岳塘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與計劃表》(附件一)、《2012年湘潭市岳塘區(qū)火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與計劃表》(附件二)和《2012年湘潭市岳塘區(qū)火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與計劃表》(附件三)。
2、基層醫(yī)療機構專業(yè)技術人員20名,具體招聘崗位與計劃見《2012年湘潭市岳塘區(qū)公開招聘衛(wèi)生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與計劃表》(附件四)。
二、招聘范圍
全省或全市(戶籍在湘潭市或在湘潭市工作一年以上)范圍內符合相關崗位條件的人員。
三、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能。
4、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相關體檢要求。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一、二、三、四崗位與計劃表):
6、屬于下列情況的人員不能報名:
①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為方便考生報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使用湘潭市人事考試網專用報名系統(tǒng),報考者登陸湘潭人事考試網:www.xtrsks.gov.cn按流程完成報名程序。
(2)報名時間: 2012年7月19日9:00至 7月25日12:00.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者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準考證由考生于7月27日、7月28日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所有報考人員免收報名考務費。
(4)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務必仔細閱讀招考公告和崗位條件,嚴格按照崗位條件和要求選報合適的職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五年內不能參加岳塘區(qū)公開錄(聘)用考試。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考生需按要求及時提供有關證件及相關資質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考試
本次考試有關事項僅在湘潭市人事考試網以及湘潭市岳塘區(qū)政府網站發(fā)布,與其他任何網站信息無關,請考生不要輕信上當。
1、筆試。擬聘崗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按最低1:5的比例確定是否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
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所報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占70%)和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占30%)。
筆試時間暫定為2012年7月29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網上打印的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報考崗位代碼為014、015、016的考生,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與面試考生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等時,一同納入面試人選。火炬學校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才能開考進入面試。若低于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核減指標列入需要筆試的相同科目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考者本人自愿可轉入相應專業(yè)進行筆試。
面試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安排通過湘潭市人事考試網和湘潭市岳塘區(qū)政府網站公布。
六、體檢
參加了筆試和面試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折算考生綜合成績。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相等時,以筆試成績?yōu)闇剩磵徫徽衅赣媱澝~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人選時,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確定,每個崗位限遞補一次。
僅參加面試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等時,則在成績并列的考生中當場加試一道題,重新確定排名順序。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己斯ぷ鲄⒄铡逗鲜′浻脟夜珓諉T考核辦法》實施,如考核對象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的,在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中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和考核,每個崗位限遞補一次。
八、公示
綜合考試考核情況,公示相應崗位的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七天,并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九、試用聘用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核、公示的結果,確定聘用人選。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通知下達之日起15天內辦完相關聘用手續(xù)或調動手續(xù),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其聘用資格自動取消。被聘用對象與聘用單位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聘期內各項待遇與在職在編人員相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實行人事代理制,統(tǒng)一實行合同管理。期滿考核合格后,另行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十、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
0731-58568994 (湘潭市人力資源考試院)
0731-55568160 (岳塘區(qū)人社局)
0731-55568382(負責區(qū)屬學校崗位咨詢)
0731-55568282(負責衛(wèi)生系統(tǒng)崗位咨詢)
0731-58581711(負責火炬學校崗位咨詢)
監(jiān)督電話: 0731-55568202(岳塘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
湘潭市岳塘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湘潭市岳塘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7月16日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