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師范附屬小學2017年暑期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根據吉安師范附屬小學現有教師不足的狀況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調教師2名。現將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成立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選調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選調工作小組。
二、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選調德才兼?zhèn)鋬?yōu)秀人才。
三、選調崗位和數量
小學語文教師1名、英語教師1名。
四、選調崗位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任教5年以上(含5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的在職在編小學教師;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市級以上名師、名校長可以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四)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并具備選調崗位專業(yè)技術資格及聘任為選調崗位的人員;
(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縣(區(qū))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和名師、名校長或市級以上骨干教師;
2.獲縣(區(qū))級及以上師德標兵、師德先進個人、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師等榮譽稱號;
3.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的本學科公開課堂教學競賽(不含說課)獲市級二等獎或縣(區(qū))級一等獎及以上人員。
五、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7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吉安師范附屬小學辦公室(圖書樓二樓)。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聘任證書和有關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3)自行下載、填寫并遞交《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A4紙打印、見附件),表格自己下載打印,經現場工作人員初審確認后方可報名。
5.報考人數的比例要求:選調崗位名額與報考人數需達到1:3的比例即可開考。
6.資格審查:選調學校負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市教育局負責對面試入闈人員的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選調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監(jiān)督檢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對于報名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其考試或選調資格。
資格復審時,面試入闈人員須提供本人任教年限證明、所在學校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如不能按時提供相關證明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試
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
1.筆試
(1)筆試內容為選調崗位學科所要求的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命題將參照中考試卷的結構、難度(英語教師崗位不考聽力)。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筆試時間:7月26日。
(3)筆試地點:吉安師范附屬小學。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崗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一并列入)。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形式為試教。試教內容為所選調崗位學科相關課程,具體試教內容現場臨時抽取確定,試教者當場備課、當場試教,并當場公布試教成績?忌鷤湔n時間為45分鐘,試教時間為15分鐘。
(3)面試時間:2017年8月6日。
(4)面試地點:吉安師范附屬小學。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選調崗位的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試教成績×60%。
4.免考對象
應聘教師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省學科帶頭人、省特級教師和全國、全省模范(優(yōu)秀)教師獲得者,且年齡在40周歲以下,經審核批準,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選調。
(三)體檢
1.根據選調崗位數,按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試教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合成后出現同分的現象,以試教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
2.如果某個崗位免考人數超過選調人數,則通過面試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如果某個崗位只有一名免考人員,又有選調教師報考,則首先確保免考人員數,該崗位不組織教師筆試;
4.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fā)〔2010〕09號)。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空額,再按照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試教成績高低確定遞補對象。
(四)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選調學校會同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選調教師的德才表現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考察結果,由市教育局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吉安教育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如有舉報經查屬實者,取消其選調資格,并按考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合成總成績相同,以試教成績高低確定遞補對象。
六、辦理選調手續(xù)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xù)。學校與選調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5年。選調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咨詢、監(jiān)督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
吉安師范附小聯系人:8238682、陳老師13907969922
吉安市教育局人事科:8224865
2.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8230975
附件: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