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9時至2017年6月30日18時;考生修改信息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9時至7月1日18時;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9時至2017年7月2日12時;繳費時間為2017年6月26日9時至7月2日24時;報名調劑時間另行通知(調劑崗位指針對康巴語測試不合格人員,其他崗位不進行調劑)。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及考生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工作。
六、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康巴語”口語測試
“康巴語”口語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參加測試的考生密切關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玉樹州政府網。測試由5名考官組成,主要測試考生“康巴語”口語是否標準、是否能用康巴語與考官進行正常交流。
(二)筆試考試
1、考試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
2、筆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7月22日(星期六),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小學段英語、藏語文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yè)科目”;小學段其他崗位的筆試科目“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中小學教師D類”;初中段和高中段的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yè)科目”兩門。各占筆試成績的40%和60%。筆試試卷每門分值為15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及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三)面試考試
1、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方式: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采取講(說)課的方式進行;音樂、美術、體育、康復治療崗位以說課(備課)和學科專項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四)資格審查
1、筆試成績公布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并列的考生可一并進入資格審查及面試環(huán)節(jié)。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準考證、戶口薄、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帶有二維碼的學歷驗證報告及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查中出現(xiàn)的不合格及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2、進入面試遞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對進入面試且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的考生,發(fā)給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人員,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五)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計劃聘用人員的體檢、政審并再次進行資格審查。對舉報、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則從達到符合該崗位報考條件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審查合格的人員,由州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的具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考領導小組指定符合條件的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體檢費按醫(yī)院規(guī)定收取,自行體檢者無效。對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六)考察
考察(政審)時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yè)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tài)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xiàn)。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jié)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向有關部門報備。
(七)公示
經口語測試、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和玉樹州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xù)。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和全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舉報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xiàn)名額空缺的,則從達到符合該崗位報考條件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考生無法聯(lián)系或自愿放棄的,不再遞補。經公示后無異議的人員,由州人社局和州編辦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人員嚴格實行聘用制度,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范圍,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xiàn)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服務年限未滿5年的不能報考,服務年限已經滿5年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現(xiàn)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應當嚴格履行聘用合同期限,報考前須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參加招聘。上述人員在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由用人單位和同級主管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書面證明,落款時間必須是2017年6月26日之前,之后開具的證明不予認可并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加分政策
1、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計劃)、“三支一扶”、特崗教師以及教育和衛(wèi)生見習崗位計劃(僅限鄉(xiāng)及以下學校、衛(wèi)生院、社區(qū)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的見習崗位人員)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2、對父母有一方現(xiàn)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辦理退休手續(xù)的或現(xiàn)戶籍在六州)滿3年的漢族考生,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按以下規(guī)定加分:滿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臨聘教師報考縣(市、區(qū))及以下中小學校教師崗位的,經驗證后,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臨聘教師證明)。以上各項加分累積不超過5分。
3、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無須到現(xiàn)場進行加分審核)在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須攜帶身份證及相關加分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1日到玉樹州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現(xiàn)場加分條件審核登記,逾期未到現(xiàn)場加分審核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