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農村師資力量,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全區(qū)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jù)《保定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區(qū)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方式及原則
本次招聘采用統(tǒng)一招聘的方式,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確保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
二、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教師160名,其中農村小學教師130人(語文35人、數(shù)學35人、英語30人、音樂10人、體育10人、美術10人),初中教師30人(語文5人、數(shù)學5人、英語6人、物理4人、化學4人、音樂2人、體育2人、美術2人)。
三、招聘條件
符合《清苑區(qū)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信息表》(附后)所需條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保定市戶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雄安新區(qū));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熱愛教育事業(yè);
(四)應聘中學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崗位原則上要與所學專業(yè)一致;應聘小學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類大專及以上學歷(清苑區(qū)公辦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頂崗教師可放寬至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初始學歷為全日制高中、職中或中專);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7年6月26日后出生)。
(五)取得教師資格(已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有效的教師資格面試合格證,且2018年2月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
(六)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不具備應聘條件人員:受到黨政紀處分沒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不得聘用為中小學教師或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網上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若某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不足3:1時,則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并調整到其他崗位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1、報名網址
報名網址為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hebd.lss.gov.cn/)保定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專題。
2、時間安排
(1)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00;
(2)網上繳費截止時間:7月1日12:00;
(3)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7月6日9:00至7月7日17:00;
(4)筆試時間:2017年7月8日;
(5)筆試成績及進入復審人員名單查詢時間:2017年7月10日左右;
(6)復審時間:2017年7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7)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7月20日9:00至17:00;
(8)面試時間:2017年7月22日;
(9)總成績查詢時間:2017年7月25日左右。
3、報名程序及注意事項
(1)考生開始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次《招聘公告》,詳細、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然后按照“網上考生報名流程”分步驟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應聘人員必須閱讀并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資格復審時,凡發(fā)現(xiàn)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同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無論什么環(huán)節(jié)一旦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可修改)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和密碼是登錄報名系統(tǒng)的唯一標識,請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按照報名網頁上《提示說明》規(guī)范填寫或選擇表項,并嚴格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否則將被報名系統(tǒng)自動拒絕;
(5)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回復審核結果!皩徍宋催^”的,可根據(jù)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之后進入繳費程序,網頁提示狀態(tài)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請考生繳費后再次登錄系統(tǒng)查詢報名信息,確認繳費成功,以免影響考試等;
(6)報名考務費每人100元,且只能通過“網上銀行”支付。考生可使用下列銀行發(fā)行的借記卡或信用卡交費: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交通銀行。請考生及時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1日12時。
(7)特殊情況報名考務費可減免,減免對象及辦法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待2017年7月8日筆試結束后12時30分前到考點辦公室審核并辦理減免退費手續(xù)。減免需提供的證明或資料分別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減免條件者,請按上述要求提前準備好相應證明、資料等及時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面試)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節(jié)點,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或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