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韶山市教師隊伍結(jié)構(gòu),為建設教育強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經(jīng)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信息
今年,韶山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3個崗位共20人,崗位信息詳見《韶山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崗位表》(附件1),報考人員可通過“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和“中國·韶山網(wǎng)”、“韶山教育網(wǎng)”等官方網(wǎng)站查閱。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6年5月13日至1999年5月13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畢業(yè)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留學國(境)外的學歷、具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jié)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填寫。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jié)論的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3.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和繳費
1.報名方式
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報名網(wǎng)址:http://www.zrpta.com
2.報名和繳費時間
網(wǎng)上報名時間:
2017年5月13日9:00—5月18日17:00。
網(wǎng)上繳費時間:
2017年5月13日9:00—5月19日12:00。
3.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多報無效。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4),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上傳照片時,報考人員請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證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記入韶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記錄期五年。
本次招聘不組織網(wǎng)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理性、謹慎報考,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
4.按每人100元的標準收取考務費。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二)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在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7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7:00。
(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考務費。
(四)重要提示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wǎng)站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diào)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通知、體檢、考察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的,責任自負。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筆試
1.筆試內(nèi)容
筆試考《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科。《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哲學、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寫作與處理、時事政治等方面的內(nèi)容!督逃C合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荚嚳倳r量為150分鐘。兩科滿分各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5月29日上午8:3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3.筆試紀律要求
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實行“無聲”入場。如有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入場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記入韶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記錄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記入韶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筆試結(jié)束后,采用技術(shù)手段對考生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對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作答內(nèi)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jù)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記入韶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視具體情形記錄期五年或長期記錄。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jié)束后,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將在“中國·韶山網(wǎng)”(http://www.shaoshan.gov.cn)上和“韶山教育網(wǎng)”(http://jyj.shaoshan.gov.cn)上進行公布。報考人員應當參加全部規(guī)定科目的考試,成績方為有效。
五、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韶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2.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將在“中國·韶山網(wǎng)”(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教育網(wǎng)”(http://jyj.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資格審查對象。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
4.資格審查內(nèi)容。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或加蓋公章的2017年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如有虛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5.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審查和資格審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崗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仍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
六、面試
1.面試由韶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guī)定將在“中國·韶山網(wǎng)”(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教育網(wǎng)”(http://jyj.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面試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4.面試方式和內(nèi)容:面試方式為試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能力、組織課堂教學能力、實際操作能力等。
5.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6.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60分。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1.筆試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教育綜合知識》×50%
2.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各科目單項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字。
3.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教育綜合知識》成績排名。
八、體檢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按照湖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實施。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的,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jié)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jié)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jié)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jié)果以復檢結(jié)論為準。
凡不參加體檢和不在規(guī)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正常履職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體檢資格,并根據(jù)違紀事實做出處理。
九、考察
考察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考察側(cè)重于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遞補,每個崗位遞補1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韶山網(wǎng)”和“韶山教育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發(fā)布后不再遞補。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人員為聘用人員,由韶山市按相關程序分配具體工作單位。對不服從分配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須在韶山服務五年以上。
十二、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韶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聘咨詢電話:0731-55682004
監(jiān)督電話:0731-55682581
附件1:韶山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崗位表
附件2:韶山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附件3:誠信考試承諾書
附件4:單位同意報考及工作經(jīng)歷證明(格式文本)
韶山市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5月3日
附件4:單位同意報考及工作經(jīng)歷證明(格式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