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師資力量,按編制數(shù)配足教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經(jīng)與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2017年勐?h教育系統(tǒng)引進中學教職工49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yè),無不良前科;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要求
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2015-2017年內(nèi)畢業(yè)),財會人員可放寬至全日制專科學歷。
(三)職業(yè)資格
具有相應崗位要求的職業(yè)資格證,其中縣一中、勐?h職業(yè)高級中學、縣民族中學引進人員要求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財會人員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注:勐?h職業(yè)高級中學可放寬至聘用三年內(nèi)取得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二、引進崗位及數(shù)量
勐?h教育局2017年中學教師人才引進計劃
學校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化學 |
生物 |
物理 |
政治 |
地理 |
歷史 |
音樂 |
體育 |
茶學 |
汽修 |
財會 |
合計 |
勐海縣職業(yè)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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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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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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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勐?h第一中學 |
3 |
3 |
2 |
1 |
1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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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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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勐海縣民族中學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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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勐?h黎明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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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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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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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勐?h第三中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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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布朗山九義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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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合計 |
6 |
6 |
4 |
3 |
4 |
5 |
4 |
3 |
4 |
3 |
2 |
3 |
1 |
1 |
49 |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
1.高校現(xiàn)場報名
時間:2017年3月16日。
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qū)。
2.縣內(nèi)定點報名
時間:2017年3月9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點:勐?h教育局(辦公大樓5樓會議室)。
應聘人員持簡歷、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或者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一式四份)、推薦表、成績單(學生成績系統(tǒng)打。⑵渌黝愖C書、獎狀等。2017年畢業(yè)生暫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院校出具證明材料(需寫明學生基本情況及取證時間)。
(二)資格審查及面試
1.初審: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登記相關信息,對其教育背景、家庭情況、專業(yè)技能等方面進行初步了解,從中篩選出符合聘用條件、比較優(yōu)秀的1-2名應聘人員報資格復審組。
2.復審:資格復審組對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成績單以及其他證書獎狀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
3.面試:復審合格人員可差額或等額進入面試,面試組將從德、能、勤、績等方面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zhì)能力,主要測試與崗位的匹配能力。按1:1確定擬招錄人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簽訂協(xié)議
通過面試的擬錄用人員與勐?h教育局簽訂協(xié)議書、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辦理提檔函等手續(xù)。
(四)體檢和政審
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人員,于2017年7月中下旬(具體時間電話通知),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電子學歷認證報告、教師資格證(或者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畢業(yè)生就業(yè)登記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學籍檔案、入黨(團)材料到勐?h教育局人事股報到。
1.體檢由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參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2.毒檢:組織擬聘用人員到縣公安局按相關要求進行檢測,檢測時參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吸食毒品的取消聘用資格,毒檢通過后將開具毒檢合格證明。
3.政審: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擬聘用人員須提交人事檔案等材料,由教育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聯(lián)合政審,擬聘用人員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和規(guī)定時限提供、補齊所需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政審合格,縣教育局將對擬聘用人員名單經(jīng)審批后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疑義的,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試用期限及待遇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限為12個月,試用期間待遇參照正式在編教師執(zhí)行。
四、組織機構
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本次招聘工作全部事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編辦負責指導,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
五、其他事項
聯(lián)系電話:0691-5198513,聯(lián)系人:肖豪
六、本公告由勐?h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