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關于2017年調入市本級學校教師招考公告
根據市本級學校學科教師需求情況,2017年繼續(xù)實施考試選調機制補充市本級學校學科教師,現就選調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學科
小學語文、初中語文、小學數學、小學科學、初中英語、初中科學、初中社會、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幼兒教師。具體招考數量,根據報名結果和需求情況確定。
二、選調程序
(一)按報名要求所列事項組織報名;
(二)對報名人員進行考試資格審查和基礎分核定。2月中旬在“舟山教育網”上公布具備考試資格人員名單,并短信告知本人基礎分核定結果;
(三)組織專業(yè)測試。一般在2月18日(正月二十二,星期六)完成專業(yè)測試;
(四)確定擬選調名單。在專業(yè)測試成績合格對象中,按專業(yè)測試成績和基礎分相加所得總分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名單,經公示后通知本人及其主管教育局;
(五)組織體檢。擬選調人員需要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經公示無異議、體檢合格人員,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通知相關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本人,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條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在編在聘專任教師,且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方可報考:
1.符合現所在學校主管教育局規(guī)定的服務年限要求,且主管教育局同意外調或有同意外調意向的。同意外調與意向,須在《要求調入舟山市本級學校任教申請表》(見附件1) “當地教育部門意見”欄中注明。
2.近三年來所任教的學科及學段與報考學科相對應。
3.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齡未滿40周歲。
4.身心健康,且與下述限制報考條件無關的:
(1)2011年以來,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等第的;
(2)2011年以來,有從事有償家教、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等師德問題事項的;
(3)2016年全年請假達15天及以上, 或存在1天及以上曠工的;
(4)應參加進修培訓而不參加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5)因違紀違法正在立案審查或者正處于處分期的。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1.報名時間: 2017年2月6日至2月10日的正常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3206辦公室(舟山市臨城新區(qū)定沈路423號,舟山教育學院的東邊)。
3.聯(lián)系電話:(0580)2046210、2047074;聯(lián)系人:張老師、屠老師。
(三)報名所需材料(所有證件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身份證;
2.教師資格證書,屬教師資格注冊制度試點地區(qū),還應提供有關教師資格注冊信息;
3.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
4.《要求調入舟山市本級學校任教申請表》一式一份;
5.《要求調入舟山市本級學校專任教師量化賦分表》一式一份(見附件2)及賦分的相關佐證材料。
四、專業(yè)測試與基礎分核定
專業(yè)測試一般采用說課,由評委采取百分制賦分,取平均分記成績,平均分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不具備選調資格。
基礎分根據附件2所列項目及標準按實核定。
五、特別提醒與說明
1.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取消考試資格或選調資格,并列入誠信黑名單。對作出虛假證明的學校,通知主管教育局予以相應處理。
2.經所在縣(區(qū))教育局同意,省、市教壇新秀和2016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的市級掛牌名師(指個人年度工作考核或名師工作室考核為優(yōu)秀),可以不參加選拔考試,直接按程序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3.由于市本級學校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滿額,本次調入市本級學校的教師,本輪聘任周期內原則上不能聘任到高級專業(yè)技術崗位。
4.若確定為擬選調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懷孕的,本次不列入正式選調,次年若仍有該學科教師需求,可以免試選調。
5.本公告事項,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
1.《要求調入舟山市本級學校任教申請表》
2.《要求調入舟山市本級學校專任教師量化賦分表》
舟山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7日
舟山市教育局關于2017年調入市本級學校教師招考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