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qū)學校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1號)、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縣編委辦核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崗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畢人社復〔2016〕664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qū)學校中小學教師共21名,特制定《大方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qū)學校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招考方案》)。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大方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區(qū)學校中小學教師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8年12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在職人員和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為45周歲(1970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8.無違法犯罪記錄;
9.報名時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相關資料。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7年11月22日仍在服務期內且未接轉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截止2016年11月22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后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公務員招考或各種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7.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時間:2016年11月22日,詳見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dfrsj.gov.cn)。
(二)報名時間: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報名地點: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方縣奢香大道中段)
(四)報名辦法:
1.現場報名。
考生需在指定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網絡報名。報名時攜帶以下材料報名:
①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附件2)、《招聘
方案》,下載并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后,用A4紙打印出《報名表》(只收打印表)。
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報考職位所需的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符合
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并處于申報階段的,提供加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章的相關證件(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打印本人的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全國統(tǒng)考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