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面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由招聘學;蜴(zhèn)(街道)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內容和形式由招聘學校或鎮(zhèn)(街道)教育行政部門自定。招聘學;蜴(zhèn)(街道)教育行政部門在該環(huán)節(jié)面試完成后,以招聘崗位數(shù)1:3的比例擇優(yōu)推薦人員進入復試環(huán)節(jié)(如某學校語文崗位<學科>達不到該比例推薦人數(shù),則該學校語文崗位<學科>不開考或按比例遞減指標)。高中學校,各鎮(zhèn)(街道)初級中學、小學,按崗位(學科)類別分別進行組團招聘,職業(yè)技術學校、啟智學校以學校為單位進行招聘。被推薦參加復試的每位報考人員,報考高中學;蜴(zhèn)(街道)的初級中學、小學的,最多可選擇組團內的兩所學校填報志愿(并填報是否服從統(tǒng)籌調劑安排);報考職業(yè)技術學校、啟智學校的,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初試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復試為綜合能力測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主要考察報考者的綜合素養(yǎng)(包括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等),面試總分(即復試成績)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面試初試時間:2016年11月26日下午開始。
面試復試時間:2016年11月27日上午開始。
兩個環(huán)節(jié)的面試完成后,在面試總分合格的報考者中,根據(jù)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shù)=(招聘崗位數(shù)×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屬組團招聘的,以組團內同類招聘崗位數(shù)計算,如高中學校語文組團招聘8名教師的,則按面試成績排序推薦17名報考者參加筆試)。若出現(xiàn)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shù)確實達不到上述規(guī)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shù)推薦人員參加筆試。
2017年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qū)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