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長順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人才結構,根據(j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和《黔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等文件精神,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2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2名,詳見《長順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11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對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5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縣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3.截止2016年11月18日仍實際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截止2016年11月18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試中有不良誠信記錄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2013年以來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的人員;
9.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0.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1.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簡章在報名前7個工作日發(fā)布,招聘信息登錄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ǎng)(網(wǎng)址:http://gzqn.lss.gov.cn/)查詢,詳情登錄長順縣人民政府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gzcsx.gov.cn/)查詢。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條件的應聘人員可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作應聘登記,并提交報名所需材料。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予以確認。
報名時間:2016年11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長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2.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jù)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長順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yè)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幼兒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現(xiàn)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xiàn)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錄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應予以調整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調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jīng)縣招聘辦商擬改報單位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h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考試
(一)筆試及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總分為150分。筆試設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11月25日;
筆試準考證領取地點:長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筆試時間: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將在《筆試準考證》中注明。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