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婚人員須提交本縣計生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并由陽信縣計生局蓋章認可;已在企業(yè)就業(yè)的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4張;
5、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享受減免相關考務費政策的報考人員,分類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①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③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
(四)資格審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依據提交的材料對報考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持有效身份證于8月24日上午8:00-11:30到縣教體局領取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的學科,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2:1的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四、筆試
(一)時間: 8月25日上午
(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三)內容:一卷為所報學科高中教材(職業(yè)中專專業(yè)教師崗位為職專教材;學前教育為高校?平滩模橹鞯膶I(yè)知識,滿分100分;二卷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素質教育等知識,滿分為50分;兩卷總分150分。
五、面試
(一)時間:8月31日上午。
(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內容:所報學科高中一年級現行必修教材(職業(yè)中專崗位均為職專教材;學前教育為幼兒園大班教材),備課時間40分鐘,面試說課時間10分鐘。面試說課滿分為100分。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各學段各學科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招聘計劃與實考人數不足1:2的全部進入面試。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出現招聘計劃與筆試人數比例為1:1時,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達到1:2比例職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
考生本人于8月30日上午8:00-11:30持有效身份證,到縣教體局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并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說課時考生須帶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準時參加面試。
報考體育學校教練崗位的人員不面試。
六、體檢與考核
(一)報考教師崗位人員,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數相同者以面試成績、中共黨員、高學歷、低年齡依次優(yōu)先),以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因缺考、棄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比例為1:1時,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達到1:2比例職位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成績。
(二)報考教練崗位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專業(yè)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分別確定兩類專業(yè)的第一名參加體檢(分數相同者以中共黨員、高學歷、低年齡依次優(yōu)先)。某類專業(yè)筆試實考人數為1人的,進入體檢范圍的總成績不得低于另類專業(yè)實考人員平均成績;兩類專業(yè)筆試實考人數均為1人,招聘計劃調整為1人,總成績最高的進入體檢;兩類專業(yè)實考總人數為1人或空缺時,取消全部招聘計劃。
(三)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允許復查一次。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在“陽信政府網”、“陽信人才網”、“陽信教育信息網”公告。
(四)確定體檢人員務于體檢前三天提交個人檔案。體檢合格人員由縣編辦、人社局、監(jiān)察局、教體局聯(lián)合進行考核,并對其報名資格、報名證件、個人檔案等進行審核復查。
七、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公示七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取得聘用資格。按照招聘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選擇聘用學校,簽訂《陽信縣2013年新招聘教師試用期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資格審查貫穿教師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經查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弄虛作假或隱瞞違法違紀等重大錯誤的,取消招聘資格,三年內不得報考本縣組織的行政事業(yè)單位人事考試,并嚴肅追究提供虛假材料的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報考人員在應聘期間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陽信縣各媒體發(fā)布的教師招聘信息,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因放棄面試、體檢、考核、復查資格以及以上任一環(huán)節(jié)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招聘人員全部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實行聘用制管理。
(五)教師招聘在“陽信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公正、依法、擇優(yōu)”原則,各個階段結果均在“陽信政府網”、“陽信人才網”、“陽信教育信息網”及“教體局公示欄”公示,實行陽光政務,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七)本《簡章》由陽信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8223907(陽信縣教育體育局)
0543-8221208(陽信縣人才服務中心)
陽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陽信縣監(jiān)察局
陽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信縣教育體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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